来自新华网《发展论坛》主帖《完善法律法规,一经通过应坚决执行》内的留言:
210742038 2017-06-05 13:13:04发表2楼
法律探讨,谁在干活不出力、磨洋工?
如果出现“同原来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有什么制度、程序、人员对其纠正?在没有这方面办法的情况下,讲“不得同原来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纯率是多余的话。
如果出现“一经通过”,却坚决不执行的情况,有什么制度、程序、人员对其纠正?在没有这方面办法的情况下,讲“一经通过应坚决执”,又是一句纯率多余的话。为什么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不重视不关注用制度来防止,却习惯讲空话、多余的话?讲什么要如何如何、应怎么怎么,这是不是在干活不出力、磨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