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学费_川北医学院住宿费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经四川省发改委、物价局、教育厅核准,我校学费按学分收取,执行标准为:医学类各专业5000元/人·年、非医学类各专业41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年。
第二十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2014级新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直接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将其从录取数据库中予以注销。
|
楼主: 高考牛人
|
950
0
[招生计划] 川北医学院学费_川北医学院住宿费 |
黄浦区
北京市
哈尔滨市
天津市
武汉市
苏州市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