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梁 发表于 2017-7-5 20:47 
这样吧,先设定封闭环境,由你设定。然后再摆出你的逻辑推理。
一个一个算也可以,你肯定漏算了某个数, ...
大哥原来说的是“卖家”,我给替换为“资方”。
用“卖家”来表述事情,容易纠缠,容易产生麻烦,容易说不清楚。
用“卖家”来表达,那么,相应来看,纯“买家”必须是不出售任何货物的人了,也就是说,必须没有任何市场交换收入。
有关的问题,有关的麻烦,太多了。
例如,张三卖冰箱,这是卖家。张三去买李四的汽车,则李四也是卖家,此时张三是买家。
可张三也是个卖家啊。按大哥的说法,张三到汽车的卖家李四那里,作为买家去买汽车,这是叫做冰箱的卖家张三去花钱了。
例如,卖冰箱的张三买汽车,给卖汽车的李四20万元。
而李四拿着这刚到手的20万元,立马跑到张三的店里,花19万,买了好多台冰箱。
这个“卖家”的花钱的数,怎么算吧。
再例如,张三的老婆是家庭妇女,李四的孩子才2岁半。
这个老婆是花张三的钱,这个孩子是花李四的钱,老婆孩子这是属于“卖家”还是“买家”呢,这就需要专门说明。
太麻烦,太纠缠。
等等等。各种问题太多。
不胜其烦。太容易混乱,一团乱麻。
那么,替换为“资方”,就容易表达清楚,说话通顺,意思明确。并且,反而,应该更符合大哥你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