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希望用集体的力量保障社会的基本安全的时候,政府就诞生了。诞生的方式无外乎两种,一是人们投靠已有的强权,寻求安全庇护;二是人们自愿赋予一个民选的组织或个人以权力,让他肩负起保护公众的责任。
然而,这种安全依赖最终不可避免地会变成过度依赖——需求超出政府的能力,导致政府产生不堪负重的压力。这时,自力更生的生存方式就成为了政府的选项,政府会考虑如何让严重依赖政府的民众能够自立。市场经济也就有了被选择的理由。
斯密就曾经以这种理由来推行自由经济秩序,斯密说,“每一个人,在他不违犯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竞争。这样,君主们就被完全解除了监督私人产业、指导私人产业以使其最适合社会利益的义务。要履行这种义务,君主们极易陷于错误;要行之得当,恐不是人间智慧或知识所能做到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P252)”。
但是,市场经济是要求自食其力的,而民众个体之间的能力天然有别,从体力到智力都有巨大的差异,最终在市场机制之下,必然产生贫富分化。还暂且不说外部资源的禀赋差异引起的起点不公。不同的个人能力对资源的驾驭利用能力不同,市场机制是鼓励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多劳”就是更多地使用资源,结果就是能者多捞,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因此,市场经济的结果是明摆的,即必然导致贫富分化的结果。
在市场机制下,产品的流动法则是“价高者得”,这条市场法则让缺乏支付能力的穷人丧失了定价的话语权。市场是平等的,但这种平等只是“支付力面前人人平等”,市场只会愿意为有支付能力的富人制造所需物品。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结果就是越来越多的穷人发现自己处在一个购买能力日趋低下的过程当中,同时随着富有阶层的诞生,物价也会逐步增加,更加衬托出穷人之穷困。这种局势就如同中国当前的房产市场一样。
当穷人穷到生存堪忧地步的时候,他们不得不再次把希望的目光投向政府,政府也似乎没有理由不去构建一个基本的社会安全网。政府此时蓦然回首才发现,由于市场机制制造不平等的贫富分化的效率是如此之高,产生如此之多的穷人对政府的新的依赖以及他们对社会不公的不满而产生的压力,一点也不比原来推行市场体制之前的状况有所好转,原本政府想减轻负担的想法得到了一个相反的、更加严重的负担局面。一番折腾之后发现并没有能够推脱原有的责任,反而面临更多的必须面对的问题。正所谓“偷鸡不着蚀把米”,一番折腾又回到原点。
政府的职责是保障社会的基本安全需求,这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之下都是不可逃避的,不论是直接以计划经济的方式管理社会,还是以市场经济体制管理社会。没有一个政府敢说自己不对民生负责的,这是一个底线,政府承担的东西只可能比这个底线多,而不可能低于这个底线,低过了这个底线,就是政府失职,失职的政府就失信于民,失信于民的政府也就往往会政策失灵,到了这种地步政权更迭的时候到了。
行为学的基本规律是,民众在基本需求得到保障之后,还会产生无尽的欲望,而且因人而异五花八门,即使政府愿意把自己的责任和权力对等地维持在底线之上,也是有心无力。那么,底线不能破,超过底线又不可能,惟一的出路就是死守在底线上,既不低于它,也不去超越它。
政府承担责任,要分清楚那些是义不容辞的,那些是自不量力的。政府行为不低于其职能底线,就是说民众的生存安全方面的必要需求一定要由政府来承担,这种责任也是政府存在的惟一理由。政府行为又不可能超过底线,就意味着底线之上民众的非必要需求只能交给按照自食其力原则运作的市场机制来应对。
这种机制选择原理简单地说就是,要“活得了”找市长,想“活得好”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