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ksz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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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与公有企业之间应该是雇佣关系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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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7-5-26 13:25:2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uiew 发表于 2017-5-26 12:45
你什么时候能用纯劳动交换后才来跟我扯生产资料的归属,更别说什么工人阶级、雇佣制、公有制…这些概念了 ...
你们有啥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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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w 发表于 2017-5-26 14:04: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kszyz 发表于 2017-5-26 13:25
你们有啥过节?
不算过节,对他的观点感到悲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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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w 发表于 2017-5-26 14:41: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kszyz 发表于 2017-5-26 05:33
公有企业的工人也是工人呀,私有企业的工人也是工人呀,公有企业的工人与私有企业的工人同样是被雇佣的吗 ...
严格意义上说雇佣是一个中性词,你把它当成对价就行了。或者,部份(具体或特殊)工人“受雇”于全体(抽象或普遍)工人。
生产力远未达到公有制(生产关系)的要求,现在只不过是在论理想,没有多少现实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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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7-5-26 15:03:36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uiew 发表于 2017-5-26 14:41
严格意义上说雇佣是一个中性词,你把它当成对价就行了。或者,部份(具体或特殊)工人“受雇”于全体(抽 ...
哦,你是说全体工人雇佣全体工人?干嘛要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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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w + 1 我好像没这么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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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w 发表于 2017-5-26 15:13: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kszyz 发表于 2017-5-26 15:03
哦,你是说全体工人雇佣全体工人?干嘛要这样呢?
先有一般规定,后有特殊或具体的规定。
先规定公有企业归全体工人所有,后规定具体行业具体企业具体职位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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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7-5-27 13:37:07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uiew 发表于 2017-5-26 15:13
先有一般规定,后有特殊或具体的规定。
先规定公有企业归全体工人所有,后规定具体行业具体企业具体职位 ...
既然是工人所有的企业,那么怎么能开除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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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w 发表于 2017-5-27 17:14: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kszyz 发表于 2017-5-27 13:37
既然是工人所有的企业,那么怎么能开除工人呢?
讨论不下去了……
你的“劳动价值论”让你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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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7-5-27 17:35:05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ruiew 发表于 2017-5-27 17:14
讨论不下去了……
你的“劳动价值论”让你矛盾了
什么劳动价值论?资本家会自己开除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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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w 发表于 2017-5-27 17:51:4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mkszyz 发表于 2017-5-27 17:35
什么劳动价值论?资本家会自己开除自己吗?
上面已经有所回答了,但你还这样问,我不知道怎么讨论了……
从另一角度说吧:工人与公有制企业的关系可以理解为债权债务的关系(即交换理论)。具体“工人”使用公共财产而负有债务,法人(全民所有)拥有债权,这样才是平等的等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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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jy 发表于 2017-5-27 19:06: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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