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1010777
1354 0

[财经时事] 美众院恐介入美国银行与美林合并一案 [推广有奖]

  • 1关注
  • 1粉丝

已卖:219份资源

博士生

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62 个
通用积分
13.0307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2388 点
帖子
189
精华
0
在线时间
18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9-9
最后登录
2023-9-19

楼主
li1010777 发表于 2009-9-23 09:14:3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9月20日,美国众议院“监管与政府改革委员会”主席唐恩斯(Edolphus Towns)的发言人表示,唐恩斯坚持认为,“一旦国会介入调查美国银行与美林‘联姻’一案,美国银行将不得再行使‘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  唐恩斯是来自纽约州的民主党议员。他认为,美国银行必须向公众披露一系列相关信息,包括该行去年的损失、接受的政府救济以及向股东隐瞒信息的情况。
  2008年9月,美国银行经过不足48个小时的谈判后,同意以60%的市价收购负债累累的美林,并于2009年1月完成合并。根据公司数据,美林2008年亏损276亿美元,却于当年年底提前向银行高管发放超过36亿美元的红利,打破了次年1月才分红的惯例。因而,外界指责美林高管此举是为了在并购前拿走最后一笔分红。
  9月17日,纽约州总检察长安德鲁·科莫(Andrew Cuomo)向五名美国银行前任或现任董事签发传票,以调查他们对美国银行与美林闪电合并内幕的知情程度。而从收购美林至今,美国银行一直在行使“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力求不让其与美林之间的对话被外界所知。
  所谓“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是指当事人拒绝披露或防止任何其他人员披露当事人与其律师之间的保密信息的权利。这一权利涉及的不仅是律师的基本保密义务,更重要的是,当事人就经过特别声明的保密信息享有特权,即包括律师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在诉讼程序中将这些信息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涉及刑事犯罪的信息不在保护范围之列。
  如果唐恩斯所言得以实现,美国银行将不得不披露相关信息。此外,这一举动将影响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美国银行发起的调查。
  SEC的调查仅仅针对美林高管在并购前的奖金一案,而唐恩斯与科莫更是直指美林在2008年发生的巨额损失。
  自今年夏天开始,唐恩斯所在的委员会就对美国银行首席执行官刘易斯(Kenneth Lewis)、美联储主席伯南克以及前财政部长保尔森展开了三场听证会,以调查美国银行对美林的并购案。
  此外,唐恩斯要求美国银行于当地时间9月21日中午作出答复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而美国银行方面正雇佣波德斯塔公关集团(Podesta Group),与唐恩斯的幕僚取得接触,试图大事化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美国银行 Kenneth 证券交易委员会 Andrew Group 美国 银行 美林 众院

哈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7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