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1997-2008年各省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城镇居民消费总额、政府财政支出、净出口、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职工工资总额、
失业率及部分年份的失业人数和就业人数等数据。
东西中部的划分:
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的时间始于1986年,由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正式公布。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区)。
1997年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市为直辖市,并划入西部地区后,西部地区所包括的省级行政区就由9个增加为10个省(区、市)。
失业率及影响因素分省市数据整理1996-20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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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率及影响因素按东、中、西部数据分类汇总1996-20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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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率及影响因素按东、中、西部数据处理结果(比重、指标)1996-20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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