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类社会都为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而生产。在某些社会,生产得以实现是由于特定主体的这样一种属性,即这些主体通过商议价格的过程交换产品。交换的关键要素是交换主体对占用的产品具有实际的控制:除非他们的需要被其它主体满足,他们可以拒绝交换产品。马克思把存在于这种所有权和交换系统中的产品称为商品,并且从商品的讨论开始《资本论》。这种以产品的商品形式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提供了一种从特定角度研究依靠交换组织起来的生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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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然,你好! 汝说:“所有的人类社会都为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而生产。在某些社会,生产得以实现是由于特定主体的这样一种属性,即这些主体通过商议价格的过程交换产品。”请问: 1.原始社会,人们使用的是自然界直接生产出来的还是人们生产或参与生产出来的? 2.撇开原始社会不说,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不为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生产吗? 3.主体(人们)通过商议价格的过程交换产品这是主体(人们)的属性?除你之外有谁不知道主体(人们)通过商议价格的过程交换产品是主体(人们)的活动?
汝说:“交换的关键要素是交换主体对占用的产品具有实际的控制:除非他们的需要被其它主体满足,他们可以拒绝交换产品。马克思把存在于这种所有权和交换系统中的产品称为商品,并且从商品的讨论开始《资本论》。这种以产品的商品形式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提供了一种从特定角度研究依靠交换组织起来的生产系统。” 如果汝上面的叙述无误,也就应了在下的断言,马克思的经济理论错就错在:马克思误把历史上物物交换时期的产品当作商品,马克思误把历史上的物物交换当作商品了交换。在下此说汝明白吗?在下不妨可以多说几句:当交换主体(人们)实际控制的或占有的都是产品时,交换主体(人们)之间的交换是物物交换,此时,商品还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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