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当中,据说(书本上说的)是学者们推崇的研究方法之一:反设事实。尤其在讨论起源等问题时常被采用。
可是,按我的理解,所谓反设事实,就是实在拿不出现实案例时(制度经济学喜欢用现实案例),自己发挥经济学的传统特长(即喜欢用假设)空想出来的一个事件(或一个社会),由此来推断问题,并进一步解释说,现实当中也是如此。
我觉得这样的研究方法没有太多的说服力,完全是无材料或无证据时的无可奈何的退而求次的方法。怎么会是推崇的方法呢?不知道我理解的是不是错了??
请高人点评。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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