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教授今晚的讲座我听了!感觉比听水平比较次的老师讲一个学期的课收获还大。
朗教授介绍了对股份公司起源的一些研究结果;说明股份公司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公司组织形式,其产生之初实出无奈;另外朗教授又比较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一些区别,并认为大陆的国人没有信托责任,而英国,美国的国民血液里就有信托责任的因子。
由此,朗教授得出,在中国,如果没有严刑峻法的约束,就不会有信托责任,进而也不能形成一个健康的股市。在股市还未健康成长起来之前,引进QFII是没有用的,国外的财团照样在一个监管不严的市场上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社保资金入市也是非常危险的,由于中国股市不能给出7.5%以上的年投资回报率,因此保险公司通过7.5%的回报率设计的保单拉来的钱投入这样一个不健康的股市,很可能断送社保基金的明天。
朗教授最后对顾对其的指控以及公众对其处境的担心做了回应,援引林觉民的英雄事迹来结束了整个演讲。
总体感觉,郎教授是一个学术造诣深厚,极负学者责任感,关心中国股市,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学者。敬仰之余,收获多多。我真的希望我们大陆的学术体制能够早日得到改善,能够滋生出像朗教授这样负责,有正义感,袒陈时弊的学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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