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7-7-7 14:18
承认劳资交换是等价交换,也就是说马克思所说的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是成立的。那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拿 ...
这不是毁约不毁约的问题。根据劳动价值论,资本与劳动交换是等价交换,工资是这种等价交换的体现。在这个环节没有剥削也没有剩余价值产生。但是在整个劳动过程中,由于劳动力自己是增殖的,必然有一个增加值产生出来,这个增加值是不包括合约中的。而增殖产生出来的劳动力同时也就耗费在更多的原材料上形成更多的产品。所以这是一个增值性耗费,成为剩余产品的剩余价值。这部分价值是在资本家工厂里产生的,是在资本家组织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于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自身增殖的秘密,不仅工人不知道,资本家也不知道。资本家知道资本雇佣劳动有利可图,工人认为资本家是不劳而获。
其实,这是脑力劳动的天然特性,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剩余价值属于资本家,对工人并不是不公平,在交换中资本家既没有欺诈也没有强迫。但是资本家却得到了利润。有的经济学家把它归结为资本家的节约,有的经济学家把它归结为风险,有的经济学家把它归结为自然恩赐,马克思用劳动力价值理论给以解释,把它归结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但屡被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