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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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程度探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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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8 发表于 2017-7-7 21:00:4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7-7 20:58
您理解得八九不离十。工资是工人的事,利润是资本家的事。工人不可主动要利润但要主动要工资,资本家不可 ...
总之,工资属于自由协商,相当于合同,是合法的。利润也是合法的。总之,因为合法,所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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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7-7 21:49:41 来自手机
这么说,等于是把“资本主义”和“赖账”等同了,真的能等同吗?
        那么,如果资本家不拖欠工资的资本主义,是不是可以持续?是不是就不用无产阶级推翻它?
        曹德旺到美国建厂,不要说拖欠工资了,就连开掉一个违纪员工都不敢,都要闹翻天了。如此保护工人权利的资本主义,是不是就不存在马克思所分析的深刻危机了?是不是就可以持续永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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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7-7-8 06:11:10 来自手机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7-7 20:25
公平合理与否,当然是针对交换过程而言的,因为交易过程,是两股价值流的对流,只有对流,才有所谓的“平 ...
利润的存在是合法的,也是合约的。这没有异议。

关键的问题在于,利润法权的经济理论基础是什么?效用价值学派认为是效用价值,劳动价值学派认为是劳动价值。

在劳动价值论内部,又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古典学派及马克思认为是工人的无偿劳动,利润是劳动者创造的。还有人认为是机器劳动创造的,资本家的利润来自机器的劳动。此外还有整体劳动即各种生产要素的整体劳动剩余。等等。

利润来自于节约,来自于风险,来自于自然恩赐,来自于流通,来自于机器劳动,来自于要素贡献,来自于资本家的劳动,来自于科学技术成果等等,总之不是来自工人劳动,这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资产阶级利润法权存在的经济理论基础。

承认利润法权是一回事,承认利润法权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即承认利润法权的经济学原理是又一回事。争论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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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g 发表于 2017-7-8 06:20:57 来自手机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7-7 21:49
这么说,等于是把“资本主义”和“赖账”等同了,真的能等同吗?
        那么,如果资本家不拖欠工资的资 ...
所以,剥削不决定于工场和市场,而是决定于会场和战场。在会场和战场的决定上,会场优先战场其次。
人物在文明进化中,有没有不要战场只通过会场来解决剥削问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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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7-7-8 06: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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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7-7-8 06: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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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7-7-8 06: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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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7-7-8 06: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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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7-7-8 07: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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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7-7-8 07: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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