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商人的社会地位
儒家正统蔑视商人,恰恰是因为商业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
在儒家重农主义者眼中,商人的社会地位是最低的。农民和手工艺者生产粮食、制作手工艺品,商人却不事生产,专以交换他人货物而得利。农民之所以值得称颂,是因为他们构建了社会的经济基础,并用自己的劳动成果养活广大民众。商人之所以社会地位低下,是因为他们的贸易行为不仅鼓励无妄的浪费,还会让农民偏离本业。在中国,重农主义者向来都努力维系着这种经济上的自给自足。然而,金钱却似乎妨碍了这种自足。
这种贬低商人的做法与社会现实是矛盾的。事实上,儒家正统蔑视商人,恰恰是因为商业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著书立说之时,正是强大的商人开始挑战既有的贵族秩序之际。因此,他对商业的轻蔑意在垂范未来,而非描述现实。换句话说,商人社会地位低下,并不意味着他们就真的为农民和手工业者不耻。后者也仅在名义上比前者优越而已。到帝制晚期,商人在国家专卖行业中起关键性作用时,即便普通商人,也被视为有价值的社会成员。然而,农业方面挥之不去的偏见,仍会不时对政府的商业政策产生不利影响。而文人们,当然也会继续空谈“士农工商”的旧秩序。
商人从街头小贩到巨贾,分类范围颇广。中国人通常将其分为三类:一般的贸易者(坐贾)、掮客(牙商)和富裕的寄销商(客商)。10世纪后,与这种功能上的分类随之而来的,还有贸易的发展。此时,修建运河促进全国市场的建立,对外贸易扩大,人们开始使用纸币和汇票,大城市也开始向旧的行政中心之外扩张。
(www.earm.cn/田成杰2017-7-7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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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帝国的衰落》,魏斐德/著,梅静/译;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7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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