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以员工身份证开设了几家合营店,工商登记为个体户。
但实际上出资人、营运者都是企业,盈亏由企业负担。该员工不参与店铺经营,不获得利润分配,只负责按时交税(交个税,由企业出钱)。
该企业有上市打算。
请问,这对企业有风险吗?对该员工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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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ree呼呼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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