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7-18 19:03
在宇宙膨胀阶段,只要涉及时间,那就必须十分谨慎地使用“决定”一词,否则就可能导致宿命论的预言。宿命论 ...
宿命论应该否定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主张所有的事件已经由最初的宇宙形态确定,无从改变,换句话说,事件是它发生的时刻之前所有事件的函数,跟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无关。而我这里的“决定”是随时空的变化而变化,同时,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也体现了,即承认主体的“主观性”劳动也参与影响,不然,怎么提出主体可逐步分析、理解掌握客观事物(万物)信息,并因此有选择的“趋利避害”,“逢凶化吉”而效用最大化呢?无知兄,你不要看到“决定”这个概念的运用就给我来个彻底宿命论的判断好不,事实上,我不完全否定你所持有的“对客观事物保持不可认知的态度”,现实中确实存在主体可能无法自主决定自身命运的概念存在,其实,不知你是否发现,彻底的认为主体对客体的“无知”也是会导致宿命论的,主体对客观事物保持绝对的不可认知的态度,表现主体己完全放弃对客观环境的认知,我以前曾经与你说过,我的哲学思想来之于儿时自己总结的一句话:“ 绝对是相对的,相对是绝对”的。故我认为主体对客体的无知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于某一个指定(绝对)的时空而言的“无知”,即客体是可以逐步相对部分增加其“认知”,而“无知”的绝对,只能存在于相对于包括与主体关系的无限客体的“无知”,相对于个人主体,较客观上的人类文化科技的发展进步也正是这种表现,难道你要因为人类对宇宙自然现象信息的不可穷尽而完全否定人类主体对客体的认知进步?当然,我想你之所以承认自己“无知”,是认识到宇宙的博大和自己的渺小,这实际是一种做学问谦卑的态度,是认识到主体主动能动性的局限性,明白有所不为自知己所不足而不妄目自大,但因此而过分执着于“无知”,否定主体可以认识客体的“能动性”,这种“无知论”就会陷入“绝对的可知论”,即绝对认为“无知”本身即是在另一立场的“绝对可知论”,可知与无知是阳与阴,处于绝对的黑暗中何以懂得光明?反之也然,只有相对比较才分明,深绿与浅绿都是绿,只有两者相较才知深浅,浅知与深知都是知,只是深浅而已,哪来的“绝对无知”,哪是对“相对比较”的“无知”而已,不要执着于“无知”这个概念,请“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