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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独家发布】民警打人致残,却逍遥法外,精神病患者权益就该牺牲,公平正义何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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潺潺流水之坤 发表于 2017-7-30 10:19:48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求助民警反被打,栽赃诬陷不承认,官官相护何时休,敢问青天在何处!

事发第二天,受害人亲属即前往肥东县督察大队举报桑林等民警打人,县督察大队队长程受君接待,并安排给受害人亲属做了笔录,
承诺会展开调查,调查结束之后会通知结果,然而等到的通知是先看病再说,面对亲属索要桑林等民警的处理结果,程受君队长含糊其辞,拖延时间,说等二次手术治疗之后一起公布。亲属担心距离二次手术结束时间过长,不利于证据保留,表示不同意,要求立即公布调查结果,程受君队长一直拖延并未公布。直到6月19日,家人前往合肥市公安局上访,此时安排肥东县督察大队队长程受君核查,6月22日,核查结束。合肥市公安局电话通知亲属核查结果,声称只是执法意外。家人不服,随即在安徽省公安厅网上信访举报,安徽省公安厅网上信访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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潺潺流水之坤 发表于 2017-7-30 10:29:02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为保护受害人隐私,具体名字均用受害人表示)
2017年6月19日,肥东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接到合肥市公安局督查支队督办受害人母亲反映我局经开派出所民警殴打其儿子的问题后,按照支队领导批办意见,自6月19日至22日,由肥东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程受君带队进行核查。经核查,2017年3月6日21时许,我局经开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要求将受害人送医院就医。值班副所长桑林带领民警朱斌,协警李杉、田磊、赵浩然到受害人家将受害人从二楼的家中带到楼下。受害人突然情绪激动推搡辱骂民警,桑林掏出催泪喷射器喷射,试图控制。但是受害人挣脱逃跑,跳下小区的小河沟。后在其母亲等人的劝说下,上岸回到家中清洗。受害人弟弟要求民警还是协助送医院。在清洗后,桑林等人强行带受害人去医院。在下楼梯时,受害人猛推朱斌,将其推跌倒滚到楼梯转折平台,从楼梯上面跳向朱斌。压在朱斌身上,用手机、拳头殴打,并用脚跺。民警迅速将其制止。见朱斌受伤,民警协警就送朱斌去医院诊治。受害人则被亲属等人扶回家。受害人到家后,乘家人不备悄悄溜下楼,躲到小区绿化带。鉴于受害人的暴力行为,不送医院可能还有不测后果。凌晨1时许,桑林请求县局增援,在小区找到受害人,将其送到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就医。
经医院诊断,朱斌头皮裂伤,左侧第六肋骨骨折,左胸部、左手、右小腿及右踝部肿痛。受害人右脚跟骨骨折。
次日下午,受害人亲属到我局投诉称受害人被民警打骨折。我局督察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局长办公室汇报。决定先由经开所负责医药费等善后工作,待伤情好了以后再作经济补偿。
受害人在肥东县医院住院到6月2日出院。医院要求一年后做二次手术。目前,我局暂付医药等费用共计22444.96元(其中县医院住院费20130.96元,县医院门诊费1254元,拐杖一副180元,陪护费880元)。明确告知二次手术后,再依据相关规定作处理。当时受害人母亲等也无异议。
从上述情况看,我局经开派出所民警在处理受害人送医警情中,没有恶意殴打行为。但是方法不当,在将受害人带下楼过程中,没有约束控制好精神病人。致使民警朱斌受伤,被送医人受伤。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督察大队到经开所召开举报投诉分析会。分析了这起警情处置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了相似警情处置的注意事项。带队的副所长桑林也明确了存在的问题,作了表态性发言。该所主要领导也表示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努力提高执法执勤水平,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职能作用。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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潺潺流水之坤 发表于 2017-7-30 13:34:02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针对上述回复,本人如实指出回复的荒缪和虚假之处。具体如下:
一、针对“2017年3月6日21时许,我局经开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要求将受害人送医院就医。值班副所长桑林带将受害人从二楼的家中带到楼下。领民警朱斌,协警李杉、田磊、赵浩然到将受害人从二楼的家中带到楼下。”此处隐瞒了部分内容,当时受害人打电话报警之后,首先来了2、3个民警,当时值班副所长桑林等民警并没有来,家人将家里面病人的情况如实讲述,但当时第一批来的的民警表示不太方便插手,要求请示所里,于是来的民警打电话将副所长桑林等4位民警叫来,如此一来当时现场有7位民警左右,当时家人就表示不需要那么多民警,民警未听从建议。桑林副所长来到之时,家人又将报警的目的讲述了一遍,讲述患者曾患有躁狂症史,家里人希望送医院治疗,但又不想在送医的过程中伤害到受害人,所以希望民警帮忙配合一起编一个理由送病人到医院就可以了,理由就说受害人跟家里人起了点冲突,民警要求受害人到派出所做笔录,借机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而不是回复中简单所讲的直接要求送医院就医。众多民警到家以后,按照事先与家人讲好的理由要求带受害人去派出所做笔录,受害人表示同意,并配合民警一同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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潺潺流水之坤 发表于 2017-7-30 13:56:57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二、针对“受害人突然情绪激动推搡辱骂民警,桑林掏出催泪喷射器喷射,试图控制。但是受害人挣脱逃跑,跳下小区的小河沟。后在其母亲等人的劝说下,上岸回到家中清洗。受害人弟弟要求民警还是协助送医院。”此处与事实不符,并隐瞒部分内容,受害者到达楼下以后,首先是问民警你们到底要带我去哪,民警未做回复(受害人从二楼到楼下全程都有两、三位民警抓着胳膊在),受害人此时停住问到民警有执法证嘛,桑林副所长未作解释,是指使一民警使用催泪喷射器喷射,而不是回复中提到的受害人情绪激动啥的,更没有推搡辱骂民警。同时回复中未提及由于催泪喷射器喷洒数量过多,且随风导致现场多人被喷射到,桑林副所长自己也被喷到,于是破口大骂,家人从家中打来清水,帮忙清洗安抚。受害人由于直接被催泪喷射器喷到,不慎掉入旁边的大河之中(该河是当地有名的河竟然被称为小河沟,只能呵呵了),民警当时只在用执法记录仪拍摄,并未下水救人,受害人喝了几口水,游到了水浅的地方,在家人的劝说下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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潺潺流水之坤 发表于 2017-7-31 09:12:21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好意思,后来的内容发布,管理员没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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潺潺流水之坤 发表于 2017-9-2 22:03:44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前不久,安徽省肥东县经开区派出所民警协助送患有躁狂症病人去医院治疗,经开区派出所副所六、七位民警到达家中,在送病人去医院过程中,擅自喷射催泪喷射器、辱骂、殴打病人,病人全身多处受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家人向肥东县公安督查大队反映病人被殴事实,要求严惩暴力执法行为,一直未给予任何回复。无奈病人母亲于2017年6月19日向合肥市公安局反映情况,此时肥东县公安局督查大队才开始调查,督查大队长给出的核查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情节夸张、甚至恶意反诬病人施暴。此事至今仍未得到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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潺潺流水之坤 发表于 2017-9-4 18:31:32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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