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民声123
4203 30

[学科前沿] 公有制的不幸与幸运 [推广有奖]

11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2:32:2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1 15:21
问题是,这根本大法第一条已经规定了这是个专政性质的国家。列宁早已明说,“专政的定义就是不受任何法律 ...
“文革”时期是讲“无产阶级专政”的,现在讲的是“依法治国”,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纠正,历史又前进了一大步,现在的问题是怎样落实依法治国。怎样落实依法治国,我想,ZF总是欢迎你提出正确的建议。

12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2 13:03:40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2:32
“文革”时期是讲“无产阶级专政”的,现在讲的是“依法治国”,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纠正,历史又前进 ...
专政,也就是权力专有的意思。不管以什么名义去专有权力,那都是人权不平等的制度。在专政制度下,“依法治国”是不公允的,因为权力专有人(群)同时掌握着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以及武装力量。其他人等连过问的权利都没有。

以体育赛事为例。如果某人(群)专有了权力,那么订立规则的是他(们),吹哨的是他(们),参与赛事的也是他(们),这就没有公正可言了。

以“社会主义”为例。德国是先后实践过两种社会主义的国家。一是优秀民族专政的社会主义,二是先进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这两种社会主义都是人权不平等的社会,这两种社会主义都为人类带来过灾难性的后果。

13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3:46:27
重复了,纠正。

14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4:12:1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2 13:03
专政,也就是权力专有的意思。不管以什么名义去专有权力,那都是人权不平等的制度。在专政制度下,“依法 ...
你赞成什么?是依法治国,还是你讲到的专政?

还有,你应该讲讨论的问题,不应该讲人们知道事。如果有时间还是应该学习资本论。

1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2 14:36:35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4:12
你赞成什么?是依法治国,还是你讲到的专政?

还有,你应该讲讨论的问题,不应该讲人们知道事。如果有 ...
在专政制度下,立法权和法的最终解释权都掌握在某些人手上,这样的“依法治国”就依他们的意志治国。

16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4:48:3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2 14:36
在专政制度下,立法权和法的最终解释权都掌握在某些人手上,这样的“依法治国”就依他们的意志治国。
从历史上的专政到法治的提出是历史的进步,既然当政者主张法治,就可以顺水推舟,积极为推行法治努力。

17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4:50:1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2 14:36
在专政制度下,立法权和法的最终解释权都掌握在某些人手上,这样的“依法治国”就依他们的意志治国。
某些法治没有落实的地方你就进行舆论监督,这样你在听共产党的话,跟共产党走,为了法治而努力,你的利益与ZF的工作是一致的。

1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2 16:21:37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 14:48
从历史上的专政到法治的提出是历史的进步,既然当政者主张法治,就可以顺水推舟,积极为推行法治努力。
立法权和法的最终解释权都掌握在某些人手上,就是依他们的意志而治。这绝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19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3 14:48:57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2 16:21
立法权和法的最终解释权都掌握在某些人手上,就是依他们的意志而治。这绝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需要建立健全法律。

2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7-8-3 18:41:21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3 14:48
需要建立健全法律。
法律,也分钦定法律和民定法律。在专政制度下,法律是权力专有人群订立的,法律的解释权也在他们手上,而且想怎么解释都可以。你所说的“建立健全法律”,那指的是钦定法律还是民定法律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6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