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da8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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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北大败诉 法律为何站在抄袭者那边?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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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chuzu 发表于 2017-8-3 16: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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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qu 发表于 2017-8-3 16:46:11
马列光 发表于 2017-8-3 09:08
我的一位出版社朋友说,去年从他过手出版了60多本书,他认为这些书都是相互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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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光 发表于 2017-8-3 17:02:43 来自手机
lianqu 发表于 2017-8-3 16:46
更正一下,他认为,这些书没有自己的创新,大多是同行之间相互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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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28742230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8-3 18:25:05
法律支持惩罚,但支持的是适度惩罚。否则的话,直接杀掉不就得了吗?如果初审判决直接杀掉,二审否决一审判决结果,你觉得是法律站在了抄袭者的角度说话吗?对本次事件,应该也类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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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jj0724 发表于 2017-8-3 19:56:19
allen412 发表于 2017-8-3 09:05
楼主没仔细看新闻吧。法院判决北大撤销学位程序不当,过于草率,但也没有为那位学生恢复学位证书的法律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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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2001 发表于 2017-8-4 00:14:55
LinkinMin 发表于 2017-8-3 12:15
公平公正否,既与法律是否完善有关,也与执法者的行为有关,难道上访就一定是合理诉求吗?
当然,上访不一定是合理诉求。请注意,我说的是敢于冒着生命危险越级上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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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2001 发表于 2017-8-4 00:16:04
马列光 发表于 2017-8-3 17:02
更正一下,他认为,这些书没有自己的创新,大多是同行之间相互借鉴的。
这个评价很中肯,但是意思大家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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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ei2011 发表于 2017-8-4 01:25:13
我们可以不可以从现在开始,对抄裘进行零容忍!从现在开始,对于之前的所有抄裘都不予追究,只追究以后犯抄裘罪过的人。我们要宽恕之前的所有的人, 要么都不宽恕,因为把任何一个人揪出来,都是不公平的;天下乌鸦一般黑,为何只发现我身上的煤灰呢?回到北大这个案例,程序不正当,有权力者肆意而为,如果让人心服?如果要判一个人有罪,你至少应当让他(她)有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即便他(她)真的有罪。法官不是在纵容抄裘,而是纠正一个致命的错误:你要革除她的功名,你让她有说话的机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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