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社会性质改变的根本问题:不是产品剩余、不是科技发展、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而是婚爱。
以100个人的社会为例:
1 如果没有分开的婚爱关系,就是一家人,就是共有社会,就是乌托邦 原始部落内部这种形态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就是共有社会。
2 如果1-10婚爱共同,11-20婚爱共同,21-30婚爱共同······,这样就会出现10个部落团体,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婚爱是分开的。这样,各个团体内部的社会就是共有社会,而这个100人的社会就是私有社会。。
3 如果1与2婚姻、3与4婚姻、5与6婚姻······这样就会出现50个婚姻家庭,家庭内部的社会是共有社会,而这个100人的社会就是私有社会。。
4 第1种模式的社会,就是没有婚姻的社会。在这个100人的社会中,如果首领出现私有的婚爱,这就是婚姻。首领婚姻出现后,必然出现首领的婚爱家庭,,首领及其家人就是这个部落的主人,而其他人仍然婚爱共同,仍然共同生活,但他们是在首领及其家人的指派下的劳动或生活,这样首领及其家人就是主人,其他人就是奴隶,这样的部落就是奴隶部落。。
根据上面的例证完全能够看出,造成社会性质的根本问题是婚爱,而不是其它:原始部落 乌托邦之所以共同生活,之所以是共有社会,是由于内部共同的婚爱方式所决定。。今天之所以是私有社会,完全是由今天的婚爱方式决定。。。原始社会后期成为奴隶社会完全是由于首领出现了婚姻,而不是其它原因。。。
综上所述,婚爱决定社会性质。造成社会性质改变的根本问题是婚爱,而不是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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