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定义“知”与“行”。
按行为心理学的概念,行分为两种:反应性的和操作性的。反应性的即“反应行为”,操作性的叫“操作行为”;
反应行为中的“行”是事实现象,其行没有目的性,和“知”没有关系;我在冰面上滑倒了用手撑地,既不是知先也不是行先。
而操作行为当中的“知”则是价值认知,对操作行为来说,一定是知而后行。否则行者就不是正常的社会人。警察破案一定会追寻行为动机,动机在前行为在后,这才是正常人。如果没有动机,就是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神经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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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ug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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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研究网:以“中国”神会马克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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