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宋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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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发观点,求聂辉华老师光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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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 发表于 2009-11-30 21:02:29
而我的数学工具也不同于普通的古典经济学数学工具,而是建立在广义集合理论基础上的测度的拓展。在集合对集合的关系中讨论效用的细分问题,我想这个思路是得不到发表的,因为我正在为能否找到一个可以发表的地方而发愁。一般经济学期刊不会接受这种对现实问题毫无营养的话题,而对于有影响的期刊,单是版面费就是一个让人头痛的数值。
所以,在这里我只是发表一些牢骚,但最终我还是要找一个期刊发表自己的观点。正如我在某某杂志上发表的《可累及租赁协议》一文。这篇文章在准备仓促的时候发表,肯定收不到应有的效果,但是我只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这篇文章背后的一些东西。
对影成三人,其人必有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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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 发表于 2009-11-30 21:24:16
你们可以在期刊网不起眼的地方找到这篇名为《可累计租赁协议的文章》,但是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却很难在期刊上得到充分阐释,正如他们删掉的大段的没有营养的论述。
可累计租赁协议针对的是房地产市场的实质垄断问题:对于房地产市场,消费者一直是一个弱势群体,但是这个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来自房地产市场的实质垄断问题。
谈到实质垄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和一般商品一样,房屋也是在市场上走市场化道路进行消费的,但是出于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导致房地产资源,特别是特定地段(主要是城市)的资源是极度稀缺的。这种稀缺导致任何对于房地产进行投资的行为看起来都会产生受益。
实质垄断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存在着公认的实质垄断问题,导致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总会有过热的嫌疑。熟悉经济史的朋友都知道,自19世纪中叶以来,但凡大的经济危机背后都有过度的房地产投资的影子,今天的次贷危机也不例外。在市场上,无论消费者如何谨慎,市场总会令消费者相信,房地产市场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投资领域,即大家公认的实质垄断领域。对于现今的中国来说,仅以齐齐哈尔为例,就我所知,周围四十岁左右的老师手中没有两处以上房产的寥寥无几。因为房地产价格上涨,买两套房子给子女用,就是很明智的选择。但是这种选择的结果就是一方面有房阶层可以囤积大量的房产,并且有待价而沽的预期,另一方面没有房子的阶层就会想尽办法购房。一个较不合理的现象是本地房屋租赁价格长期稳定在400——600元,但房地产价格却是要租赁40——50年才能收回。(注:在房地产开发商角度,大户型的房子更容易赚取利润,因此齐齐哈尔本地的商品房都是超过110平为主)。在次贷危机后短短两年时间,黑龙江省的房屋价格翻了3倍。这其中很大部分有政府支持价格在里面。
尽管和北京的房价没法相比,齐齐哈尔的房价仅仅是小巫见大巫,但是这种高房价还是超出平均收入水平,据说一个人1——1.5季度的工资应该可以购买一平方米的房屋。在这种背景下,我提出了可累计租赁协议的方法。目的是解决房屋价格和消费者收入不对称的结果。
对影成三人,其人必有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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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 发表于 2009-11-30 21:31:13
个人针对房地产的消费依靠自身的工资积累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衍生出所谓的按揭贷款问题。但是对于按揭来说,我们可以考察一下这种贷款的信用,是银行为消费者不确定性消费目标提供了一种信用,而消费者可以针对这种信用的提供对银行施以利息做为回馈。
但是在可累计租赁协议层面,当我们已经知道一个消费者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房屋消费,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把消费者的信用延伸一段?也就是说,当我们知道消费者的消费目的是房屋,那么我们就可以把房屋当做一种信用的延伸标的,既然消费者每个月贷款还贷还到死就结束,那么我们莫不如让消费者将还贷行为换成租赁,而对于普通租赁行为结束时,信用便终结,但可累计租赁协议的目的是把这种租赁以可累计的方式累计起来,当到达一定数额后,便可以变成对房屋的实质性消费。
上面的问题简单说来就是信用的延伸。
但是如何做才能产生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靠的信用延伸呢?我想在这里需要有一个主体被引入,这个主体就是政府。
对影成三人,其人必有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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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 发表于 2009-11-30 21:39:58
我们设想,因为出于国计民生的考虑,政府设计了很多廉租房。但是正如我前面提到的,真正的本地住户,手中已经为子女准备了足够的房地产,这样房地产本身就将有很多剩余。为了解决政府手中的房地产富裕,或者说因为市场存在着充足的租赁房屋,所以齐齐哈尔本地没有产生因为失房而发生的经济问题,那么就是说至少有一部分房屋目前是空闲且没有人会购买。于是,将手中的房屋租赁出去便是一种收回投资的好方法。
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之所以认为购买房地产比租赁合理,是因为消费者对未来的一种折现预期。这种预期表明,一旦房地产价格会上涨,则租赁总会面临市场风险。
于是在这两种作用力的影响下,我们如果把消费者的租赁与房屋的未来增值过程联系在一起是否就可以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呢?这个办法就是可累计租赁协议。
可累计租赁协议对于消费者的租赁行为进行记账,这笔账显然只能有国家来记在消费者的实名消费中。一旦消费者的消费达到一定程度,那么消费者将会获得用这笔资金购买政府廉租房的权利。换而言之,租赁行为获得了政府信用的延伸。这种政府信用的延伸将会使得消费者免除对于房地产价格的担忧。
对影成三人,其人必有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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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 发表于 2009-11-30 21:48:57
从金融学角度,可累计租赁协议是一种金融创新,他的创新之处在于信用的政府延伸。
从市场角度来看,一旦消费者中真正用房阶层的消费被释放,这对于回归房地产价格具有极好的影响效果。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这种制度的设计是一种实质的市场回归,是一种通过市场干预使市场回归的最好例证。
但我最欣赏从政治经济学角度产生的可累计租赁协议的经济效果。
我们一定知道马克思对于社会主义终极阶段的描述,这个阶段就是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对于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前辈经济学家总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来构想其实现。但是真正的经济实践发现,人类无法克制自己对货币的贪婪需求。从理性预期角度来看,人类对于货币的需求更是一种无止境的结果。
但是可累计租赁协议却帮助我们在通向共产主义的道路上小走了一步。如果一个市场是一种预期或欲望主宰下的市场,那么市场的价格上涨将是毫无止境的。但是可累计租赁协议却对人类的预期问题进行了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插值,这种插值的结果使得针对特定消费的欲望产生了瓦解,因此是一种重大的理论创新结果。
换言之,通过类似的方法,我们是否能够对市场上存在预期性价格上涨的市场均用插值法进行价格回归,如果可以,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找到一种方法对于人类对于所有商品的预期产生一种现值回归,一旦所有的消费都产生了回归,那么我们离那个按需分配的社会已经不再遥远。
所以,这是期刊网上无法回答我的问题,但是在座的诸位用自己的智慧应该可以知道,我所谓的效用的回归并不是一种无稽之谈。
对影成三人,其人必有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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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 发表于 2009-11-30 21:50:32
聂辉华老师,说一句话鼓励我一下好么?
对影成三人,其人必有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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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015537an 发表于 2009-12-1 05:01:21
学到很多宝贵的知识 谢谢版主分享
自胜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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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 发表于 2010-11-17 16:10:08
现在看起来很幼稚了,在这里给大家说一声对不起了。
对影成三人,其人必有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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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cunyuan 发表于 2010-11-19 21:59:59
有点高森,不很明白到底建构什么东西。能否把核心观点说得更直白一点。不过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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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 发表于 2010-12-3 21:03:01
楼主不知道么?聂大侠早不上论坛了,他在博客上说了。你也可以和其他人讨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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