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资本家和技术创新者之间,最终要走到一起。
探索有一档节目,谈一些小发明小创造者,或苦于研发资金短缺,或苦于发明成功后生产和行销费用短缺,于是前往栏目,展示自己的发明,向风险投资者寻求帮助。
一般,一次有四组发明人做展示,之后逐个淘汰,剩下的两组,可以重新谈判投资契约。比如,投资者说,你先前要求我投资一百万,而只给我10%的股份,现在我提出,只投资25万,却要求你给我20%的股份,诸如此类。双方有谈成的,也有没谈成的。
在这里,我想到一个问题。
风险投资者要求发明者给予股份,一般不是百分百的。也就是说,发明者不是出售自己的发明,而是以自己的发明入股,同投资者的股份合起来。那么,发明者入股的不是货币这种形式,而投资者则是以货币形式入股。那么,发明者的发明,是怎样估价的?
栏目最后的谈判过程,就是两方对对方入股的估价。比如,当投资者一方提出投资25万,换得20%股份,发明者一方经过思考和粗估,同意了这个要价,那么,发明者的股份及股份金额,也就确定了:股份80%,股本100万{(80%/20%)x25}。
当然,这是双方成交后的一个对发明的股本的估计,并不是说,发明就一定值100万,更不是说发明的成本就是100万。
更进一步的问题是:投资者投的是货币,发明者投的是发明,是两种看似形式不同的东西,按教科书说法,是两种不同的要素——资本(物)和技术。那么两种不同的东西,凭什么确定它们各自在后续生产中的贡献以及各自的利润或亏损分配呢?
其实,凭的是它们都是有益于后续生产的劳动,技术发明者先付出劳动获得技术成品或半成品,投资者再付出过去劳动的符号以帮助技术半成品的进一步研制或帮助将技术成品转变成产品的生产和行销,这是跨时分工,也即分工的迂回生产的一个例子。货币股本、技术股本,都是一种过去劳动,两种劳动形式结合起来,事情就朝着成功更进一步。
当然还有其他投资方式,比如发明者向银行借款,比如发行债券等。但是,银行也好,金融品购买者也好,他们相对风险投资者而言,缺少两样东西,一是眼光,二是冒险精神,所以他们大多不愿意借给发明者钱,这时,跨时分工就容易告吹。所以,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需要各种各样的买卖形式,才能胜任发展的需要。
最后,那种借贷资本不得取利的歪理邪说,根本就是在扼杀进步的,扼杀人类前进的动力。非常简单的道理,“我劳动挣取的货币,暂时不用于消费购买,借给生产率高的人,从而获得一个固定比例的纯收益,而向我借贷的人,他则利用财务杠杆,获得更高的资金利润率,两方都是惬意的,凭什么取消我索取利息的权利?”“我愿意以一定的利益引诱他人借款给我,如果不允许对方索取利息,则我将得不到借款,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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