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众多互金企业开始尝试新的机会和突破。由于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村金融市场已然成为一片极具吸引力的蓝海。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纷纷涌入农村市场,群雄逐鹿。
新型农村金融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为微小企业或个体工商业提供金融服务。微小企业发展或个体工商业的发展是培养企业家的摇篮,也是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的重要途径。第二,为规模化的种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随着中国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民数量的减少为种植养殖业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机会,并有可能成为农村地区最为重要的生产主体。第三,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向新市民的转变过程中有大量的消费信贷需要。农民外出打工形成的稳定现金流也提高了农民消费的需要,如子女教育、建房、婚嫁和其他耐用消费品的消费等,金融机构完全可以设计相关的金融产品为农民提供消费信贷,有了打工的现金流作保证,消费信贷的风险完全有可能是可控的。第四,以商业可持续的方式“支农”。百度搜索“山东财经” 财经新闻、上市公司尽在齐鲁财富网qlmoney.com“信贷支农”必须以财政政策做引导,以法律(如“社区再投资法”)为依据,鼓励金融机构开拓贫困地区的农村信贷市场。“信贷支农”应该是政府的目标而不是金融机构的目标,如政府希望增加对低收入人群的信贷覆盖,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但是,由于低收入人群的高信贷风险,任何金融机构进入该市场都会要求一个较高的风险溢价,其表现形式可以是高利率、政府贴息或税收减免等其他优惠政策。
第五,满足日益成长中的农村理财需求。农民收入的提高也增加了其财富积累的能力和理财的需求,未来中国的理财市场将逐渐从城市向农村扩散,提供合适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收入。

山东新型农村金融发展短板在哪?
山东是全国农业第一大省,可农民融资难却是始终困扰山东农业发展的首要难题。目前,中国农业正经历一场土地由分散向集中的流转变革,一大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应运而生。这些新型农民流转土地、投资现代化农业,首先就会面临融资难题。在201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请示》获国务院原则同意,山东成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唯一试点省份。随着农村合作金融的全面铺开,在取得卓越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短板。
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以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后增设的农业发展银行,构成了山东省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不断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省域农村经济的飞跃。但山东省农村金融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普遍存在着农村金融供需结构不平衡以及供需对接困难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门槛低 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差
近几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施“抓大促重”战略,逐步从农村地区及欠发达县域退出。同时,不断上收信贷管理权限,使基层金融机构的贷款权限和贷款量不断萎缩,以致出现“空洞化”现象。更为不利的是,由于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和商业银行逐利性使其不愿将资金投入到期限长、成本高、风险大、见效慢的农业项目,直接导致了农村建设投入以及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注入逐年减少。山东省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农民有好的投资项目,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资金使得这些项目难以付诸实践。
而反观如雨后春笋般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尽管门槛较低但也同样带来了一个避免的问题,那就是准入门槛较低,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是较低的准入门槛吸引着众多的投资者和投机者,许多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体老板都在想各种办法加入开银行的队伍,甚至连一些长期从事民间借贷业务和发放高利贷的人也在积极寻找机会,试图披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件合法的外衣。过度的投机活动和大量资质较差的金融机构涌入,将会使新建机构良莠不齐,给新兴农村金融市场带来风险隐患。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以信用贷款为主,信贷资产的风险系数较大,同时还要应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农户违约风险。虽然面对较高的经营风险,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注册资本限额却明显低于商业银行的标准,其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三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范围狭窄,组织结构简单,从业人员一般只有几人或十几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水平不高,控制风险的能力较弱。
山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乏力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差
随着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和县域经济逐步退出,农村信用社被推到了支农的前沿。随着山东省经济转型的逐步推进,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着资金需求紧张,部分大额农户贷款需求也难以满足的问题,信贷支农资金不足问题困扰着农业也困扰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一方面土生土长的农信社具有诸如不良资产比重高、经济规模小、资金筹集难等先天缺陷;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缺少有效的抵押、担保,风险防范能力较弱,农村信用社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授信只能有选择的进行,造成部分有良好发展前景而资金不足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难以获得相应的资金供给。
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较小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易遭遇瓶颈
对于新型农村互助合作金融来讲,虽然山东省政府领导多次在17地市的相关会议中对该组织形式进行讲解,但是往往对于组织的运营模式特点和基本原则的讲解还不够深入,很多地方官员还没有充分的对这种新型组织有全面的认识,这就导致地方官员在会议结束后对农民进行讲解宣传的不透彻,限制了该组织在农村的建设发展。此外,当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在农村的发展主要通过合作托管银行的方式来对农民合作社的信用互助业务进行扶持,政府对其的扶持力度则相对有限,还不能像正规金融那样可以得到政府的财政政策的扶持。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