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地瓜,和造锄头,通常都是分开的。
那么你说了,原始人小王,他们都一根筋,研制锄头,唯一就是为了挖地瓜。那么,难道研制锄头的时间,那就不是挖地瓜的时间了?
是,算。
2,那么,挖地瓜,路途上的时间,扛着锄头前往地头,这个时间算不算劳动时间呢?
在商业化社会,观察商业化的劳动,那可以按行规,或者做合理选择,等等。
假若不考虑商业化社会,不考虑商业化的劳动,作为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则考虑不考虑路途时间呢?
或许应该考虑,或许不应该考虑。这个就是技术性的问题,具体分析就可以了。
再一点,放到社会整体来看,计量劳动时间啊,那可以按工日。
任何一个人,不管你路途不路途,不管你同时做了几种劳动,或者前后做了几种劳动,等等,
反正,你一年顶多劳动365个工日。
总归,可以确定任一劳动者的工日,工日是几个呢?这是可以确定的。
那么,全社会的总工日,也是可以确定的。同时,全社会的总产品,也是可以确定的。
那么,也就一了百了了,不了而了之了。肉烂在锅里。不需要分分秒秒的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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