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aoyua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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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的利益分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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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0-26 09:18: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制度不完善  执行有漏洞",任何制度都有漏洞,因为它们都是人订的,人订的东西都有可能是错的,关键是我们有没有一套强有力纠错机制和监督机制。在目前来看,国家对制度的完善是花了力气的,但最缺的强有力的和公正公开的监督机制。
    为什么对基层执法办案人员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没有一个得到行政处分呢?我们不是有很多监督机构和机关吗?这些人都到哪儿去了?
   最近舆论机构追查“钓鱼执法“的事件,有人就是不理解,很反感,甚很想用假的东西混过关去,事实明摆在哪儿,他们以为老百姓是傻子,用一些外交语言来搪塞,可笑啊。
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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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GUHUAWEN 发表于 2009-10-26 11:42: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可以把这一招也用到刑事犯罪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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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1-2 15:48: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赣江潮评特约评论员:刘力

    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钓鱼执法”案有了最新进展。上海市政府10月26日召开的常务会议透露,浦东新区将终结孙中界“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上海将开展全市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大检查,杜绝不正当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10月27日《广州日报》)

    牵动社会神经的上海“钓鱼执法”案终于水落石出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体现了政府对民意的尊重,对人民的负责,也说明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必须敢于接受社会监督。透过孙中界这起事件,有关部门是不是以此为契机作深刻反思?如何才能让执法更科学公正?怎样健全现有的相关法治?无疑,孙中界事件,具有标本示范意义。

    毋庸讳言,黑车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一个社会问题。它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客运的市场,给群众出行带来隐患多多。然而,查处黑车是涉及面非常广,非常困难的一项执法活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虽多方设法治理,但难度大,笔者以为,根治黑车,应从源头上综合治理。

    第一,应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难免良莠不齐,行为走样。在这起孙中界事件中,执法机关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漠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孙中界用自断手指极端方式,以示清白,说明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行为,这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科学公正的执法形象,只有平时严格要求教育,加强执法行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程序,才能让执法原则真正贯彻到实处。

    第二,相关立法工作还需跟进。“钓鱼执法”事件,除了滥用执法权、监督机制缺失,部分原因还在于现行一些法规操作性差,相关行政执法随意性很大。由于制度不健全,被不法分子和部分执法人员利用,形成黑色利益链条。只有在立法环节尽快堵住漏洞,才能真正做到亡羊补牢。因此相关立法亟待完善。

    第三,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但前提是,不违背社会道德良俗和不能超越法律界限,像“钓鱼执法”不仅违背了法治本原,还利用并亵渎了人性的善良,与构建和谐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相悖,社会影响极坏。

    第四,政府部门敢于问责、纠错。“孙中界事件”发生后,浦东新区相关方面一度否认“钓鱼式执法”,并得出与事实相悖的初步调查结论,引起广泛社会争议。但上海市政府对于相关事件态度鲜明,并果断作出妥善处理。最终,有关方面向社会公开道歉,事实表明只有敢于开展行政问责,才能取信于民,并赢得公众的支持。

    第五,黑车存在固然不合理,但偏远社区、城乡交叉地带往往是黑车聚集之所,也是公共交通不便之处。政府部门应体贴民情,加强这些地方的公共交通建设或出租车服务,以满足市民不同出行需求。另外,杭州等地对“拼车”出行实行备案管理的经验值得进一步完善并推广,值得借鉴。

    另外,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黑车”的行列中去,一旦发现各类“黑车”,应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反映,为打击和处理提供线索和依据。

    取缔黑车是政府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由政府牵头,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多种手段,综合治理。事后进行行政处罚,不如事先规避。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还原法治的本义,广大市民才能有一个顺畅、安全的乘车环境。孙中界事件再次表明,只有依法行政、有错必纠,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只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才能杜绝不正当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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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1-2 15:5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钓鱼执法”道歉是丢卒保车的权术策略

  轰动全国的上海浦东“钓鱼执法”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上海市政府昨日召开的常务会议透露,浦东新区将终结孙中界“钓鱼”式执法案并向公众公开道歉。上海将开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杜绝不正当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10月26日新华网)
  
  浦东新区区政府总算道歉了。不过,舆论对此不似乎并不满足,纷纷觉得恶劣的“钓鱼执法”事件不能区区一句道歉了事。那要怎样呢?浏览网络跟帖和评论者的发言,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要对浦东新区前两年用“钓鱼”手段敛得的两千多万元罚款有个交代......
  
  民众的愿望总是善良的,但放回现实,将发现这是多么的一厢情愿。要知道,浦东新区区政府这声道歉还是迫于上级政府的压力作出的。就在前几天,他们还振振有词称该区交通执法大队适用法律正确,采用手段并无不妥,不存在“钓鱼执法”。
  
  从“自认清白”到“公开道歉”,转变之快出乎公众意料,也足以说明这并非浦东新区发自内心之举,而是无奈所为。一个关联的新闻是,据报道,上海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指出,要坚决取消不正当的执法方式,立即纠正“钓鱼执法”,“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都作出了回应。”
  
  这其实是上海高层的指示与指令,而非民众的质疑和呼吁,迫使浦东新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意识到不作出一些姿态,将无法平息事态。换句话说,能使他们认识到“钓鱼执法”的恶劣影响的,是更高权力,除此,舆论再群情涌动,他们都可以无动于衷,我行我素。而上海高层之所以介入“钓鱼执法”事件,是因为这段时间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与批评,可能损害到他们在乎的上海形象。
  
  基于此,“钓鱼执法”事件的后续发展大致将遵循这样的运行逻辑:民众呼吁不能不有所呼应,并采取相应措施,不然难平息舆论怒火;但又不可能全然按民众要求,将“钓鱼执法”事件的台前幕后掀个底朝天,这不仅关乎有关方面的颜面,更关乎利益链。
  
  说到底,上海方面如果真的履行“民有所应,则必有所呼”的执政原则,违法乃至涉嫌犯罪的“钓鱼执法”根本就不该上演。而浦东新区交通执法大队频频使用“钓鱼”敛财,说是为了完成上级的罚款任务,上级为什么定罚款任务,为何默认或袒护“钓鱼执法”?追问下去,牵出的就不只是某个部门了。
  
  所以,不要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处理寄托太多不切实际的期望,其中的利益纠葛有多大,有关部门的处理就会打多大的折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权力部门顽固的权力意志使然,它不可能因为舆论抨击或上级一个指示就自动放弃巨大的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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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1-2 15:52: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发生在上海的两例“钓鱼”执法案件,在舆论关注之下,终于有了水落石出的苗头,最新进展如下:浦东“10·14”孙中界事件,调查认定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存在“钓鱼”式执法,区长道歉,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9·8闵行倒钩案”,调查认定执法取证不正当,撤销原处罚决定。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有媒体报道,上海闵行区法院一法官居然来到“9·8闵行倒钩案”一方当事人张军所在公司,要求他撤诉,而张军则称:决不撤诉,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看来,事态后续演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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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1-2 16:01:2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果然不出所料,法院要钓鱼执法受害人撤诉了,这是法院目前的最佳选择。如果继续打下去,法院得对此种执法方式作出跟以前不同司法评价,这将对以前已作出司法判决产生影响,申诉案件就会大量产生,弄得不好会揪出一些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人员的幕后交易,这麻烦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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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1-2 16:14: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钓鱼”未了局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10月31日07:52我来说两句(1)复制链接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在10月初分别被闵行区和浦东新区交通执法大队以“钓鱼”的方式执法后,通过网络舆论斗争和断指求真,经历了20天的等待,张晖和孙中界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
  10月26日,浦东新区和闵行区分别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新的事件调查结果,闵行区撤销对张晖的行政处罚决定,浦东新区主动中止执法程序。
  纠错窗口在公众声浪中已然打开,然而事件远未就此终结。种种迹象显示,上海“钓鱼执法”事件或将是一出漫长的未了局。
  张晖的代理律师郝劲松告诉本报记者,尽管张晖已经取回罚款,但他决定要将行政诉讼打到底。“坚持拿到诉讼判决。”郝劲松说,“由于闵行区已经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张晖胜诉的概率是99%”。
  “如果这个案件胜诉,将是近年来‘钓鱼执法’案件中第一起胜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对将来其他案件有重要的判例价值。”郝劲松表示。若判例成立,或将会引发一个长波效应。
  本报记者获悉,从10月28日开始,浦东和闵行两区已经开始登记“被钓鱼”车主信息。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人员向记者表示,登记不分年限,即使早在2005年被钓鱼,也可以前往登记。据悉,登记的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个人要求等。
  与此同时,来自全国各地的自称遭遇“钓鱼执法”的车主们也在聚集,试图借助上海纠错事件获得应有的补偿。
  郝劲松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向其咨询登记的“被钓鱼”车主已经超过200多人,其中不仅有来自上海的车主,还有来自北京、甘肃兰州、山西、湖北、浙江等多个地方的车主。
  新的调查组为何能突破?
  钓鱼事件发生在原南汇地区,这给新成立的大浦东带来了诸多尴尬。但浦东新区区长能主动出来道歉,本身就表明没有把责任推给原南汇,“值得赞扬。”
  上海钓鱼事件处理的转折点出现于10月26日,其时距离张晖和孙中界事件发生已经多日。上海市第二次有关“钓鱼执法”的调查结论公开。
  在上述事件通往网络扩散并引发全国舆论关注之后,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执法局曾经进行过一次调查,并得出结论称“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情况属实”,“并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一时,舆论大哗。
  之后上海市政府高层介入此事,并指定调查组进行第二次调查,此次调查最终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官员公开向当事人道歉,并承认钓鱼执法确实存在而告终。
  至此,从9月8日张晖事件引发的连番风波已经真相初显。上海交通部门一直讳莫如深的钓鱼现象获得证实,所谓“钩子并不存在”的谎言彻底破产。
  而本报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进行调研,弄清事实,10月26日重新成立的调查组召集人选择了一个熟悉南汇的人——黄宏。
  黄在2009年9月9日才调任浦东新区办公室副主任,之前曾担任南汇区周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南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除其之外,调查组其他成员的身份也具备了独立调查的基础。根据事后的名单,这些成员身份主要为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央和地方媒体的代表、社区和企业的代表。
  这与第一次调查形成了鲜明对比。10月20日第一次组成的调查组中,调查主体是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而事实上,这个机构系对孙中界“钓鱼”执法的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上级主管部门。
  10月26日,上海市委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姜樑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此前的调查简单草率,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为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据浦东新区政府一位核心层面人士表示,浦东方面从20日拒不承认,突然在26日公开道歉,其中的原因大体可以分为两点,一方面因为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这件事情,因为“钓鱼”可能不仅仅是上海和浦东独有的现象;其次因为浦东和南汇刚刚合并,很多合并事情还没有正式开展,此次受到外界舆论压力很大,所以不能被这件事影响,要尽早调查,真是错了就道歉。
  由于钓鱼事件基本发生在原南汇地区,这给新成立的浦东带来了诸多尴尬。一位浦东政经观察人士表示,浦东新区区长能主动出来道歉,本身就表明没有把责任推给原南汇,“值得赞扬”。这也解释了为何最新的调查组召集人选择黄宏的初衷。
  从10月26日至今,正如事先所预料的那样,浦东新区政府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以及维权压力,有媒体报道称,截至10月30日,自称“被钓鱼”、并在原南汇区信访部门登记的车主已达2000人。
  浦东新区宣传部回应本报记者说,将在问责等结束后对外公开相关最终处理结果。
  艰难的诉讼为何艰难?
  钓鱼行政诉讼受阻,其源头是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2008年出台的一份内部意见——《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多条加重了原告方的举证责任,减轻了被告方的举证责任。
  随着政府纠错的行动展开,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开始显现:政府将如何应对这种来自民情和执法现实的压力,将极大考验相关机构的执政智慧。
  此前,针对钓鱼执法的行政诉讼已经在上海发生多起,但车主无一胜诉。但随着此次“钩子”确实存在的说法得到证实,也就意味着此前上海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取证一环存在瑕疵----一旦取证得到推翻,那么引发的大量诉讼将会不可避免。
  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法人代表朱伟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去年该部门曾面临6场诉讼,无一败诉。而从2005年至今,上海出现多宗针对钓鱼执法的行政诉讼,但被"钓鱼"司机无论黑车与否,几乎全数败诉。
  资料显示,在南汇并入浦东新区前,每年该部门至少查扣从事非法营运车辆2000车次。
  根据官方统计,随着打击黑车力度的增加,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前十个月),上海分别查处7500、2.3万、2.5万、1.8万辆(次)黑车。
  今年考虑到迎接世博,上海加大打击力度,仅上半年就查处黑车1.67万辆(次)。这超过9万辆(次)被打击的黑车中,通过“钓鱼执法”方式擒获的为数众多。
  原南汇区康桥镇居民田步红告诉本报记者,他于2008年6月13日早上送完儿子上学后去上班见客户的路上,被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钓鱼后,“不服气”,进行了两次诉讼,但两次诉讼都以失败而告终。
  田步红说,“自己本想抗诉,但打官司已经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所以放弃,如今只能一直走信访的途径”。
  “希望这次和大家一起解决这个问题。”田步红表示,将于10月30日一大早就到南汇方面去登记。
  唯一的例外是一名为周洋的司机,在经过了一年多持续不断的交涉以及通过网络曝光维权之后,2008年6月,在两审败诉的同时,他在法院的调解下拿回了1万元罚金。
  据记者了解,钓鱼行政诉讼受阻,其源头是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2008年出台的一份内部意见——《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
  根据《若干意见》编者按的表述,这份若干意见的形成,是上海高院与上海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后形成的相关审理意见。虽是“供大家参考”,但是起了很大作用。
  《若干意见》共16条,有多条加重了原告方的举证责任,减轻了被告方的举证责任。如其第一条规定:“原告对乘客身份真实性提出异议,或认为执法人员引诱违法,并提出证据,经审查属实的,对被告提供的相关证人证言或询问笔录,可不予采信。”
  这里,将证明“乘客”身份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加诸原告,而在行政诉讼中,该举证责任本应由被告承担。
  田案的败诉即与此《若干意见》有密切关系。田步红告诉本报记者,当时庭审结束之后,对方律师直接告诉他乘客是“钩子”,“而且证人也是交通协管员”,当时的法官虽对田的遭遇表示无奈,最后还是判他败诉。
  类似的加重原告方举证责任的条款在《若干意见》中不止此一条。
  其中另有一条规定:“经庭审质证被告提供证据证明行为人驾驶车辆招揽乘客,且已与乘客谈妥车费,乘客也实际乘坐在车上,因被查获未及收取车费,被告据此认定行为人已实施了非法从事出租车营运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的,可认定被诉行政处罚行为事实清楚”,这可能对张晖案的胜诉与否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该条规定,尽管张晖未收取车费,但仍可能被认定实施了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营违法行为。
  “这条明显减轻了被告的举证责任: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不长期从事某项行为并以此为主要谋生手段,便不能将该行为理解为‘经营活动’,偶发性的民事行为不是商行为,对于这种偶发性的民事交易行为,即使存在支付对价现象,也不得处罚。”郝劲松认为。
  一位上海的知名律师告诉记者,曾有被钓鱼车主找到其希望能代理钓鱼案件,但了解到上海高院曾出台《若干意见》后,自己即打了退堂鼓,“因为不可能打赢官司”。
  由于浦东已经主动中止了行政执法程序,因此孙中界将和浦东方面进行谈判。除发还被扣押车辆外,还要求浦东方面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在中央媒体、上海媒体以及河南媒体上对其个人公开道歉,以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其他损失费用。
  张晖则表示将诉讼进行到底,尽管其代理律师郝劲松表示,有99%的胜诉概率,但这一结果或许还有很大不确定性。
  还有多少被钓的鱼们?
  据郝劲松方面的数据,目前已有超过200人在其处咨询登记,车主除有来自上海之外,还有来自北京、甘肃兰州、山西、湖北、浙江等多个全国地方。
  10月28日,浦东方面已在原南汇区政府(惠南镇)张贴了“告知书”。具体内容是,曾被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因非法运营而查扣及处罚的当事人,若对原处理情况提出异议,可到浦东新区信访办登记。
  告知书上还特别注明:希望当事人积极配合,保持冷静,认真如实反映问题,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落款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落款时间为10月28日。
  根据相关通知,接待时间从10月28日到11月3日,仅有7天,其中还包括10月31日和11月1日是周末休息时间。
  就目前信息而言,已经有多位车主按照相关通知进行了信访登记。有现场状况证实,自10月27日开始,就有大批车主来到上海沪南公路9758号原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申诉,现场一度混乱,保安排出人墙试图阻挡未果。而截至30日,仍有混乱状况发生。
  就现在在南汇有多少人登记,“罚款”具体数额以及问责的进展问题,当事多个部门都不愿意对外谈论这方面内容。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表示,目前登记的人“很多”,但不愿意透露具体数目。该部门建议车主,因为星期五(30日)人可能很多,最后不要前来,而是延后到星期一(11月2日)再来登记。
  而闵行区也开始了相关登记工作,但与浦东方面由政府信访办出面接待不同,闵行则由闵行建交委纪检监察科出面负责登记。
  但在整个中国范围内,针对钓鱼执法的投诉和相关诉讼,也有密集增加的趋势。
  据郝劲松方面的数据,目前已有超过200人在其处咨询登记,车主除有来自上海之外,还有来自北京、甘肃兰州、山西、湖北、浙江等多个地方。
  由于情况不同,在郝处登记的车主要求也各不相同,有的车主已经缴纳罚款,要求取回罚款并进行行政诉讼;有的车主车子还被扣押,要求取回车辆。根据目前统计,在上述登记车主中,车主被收取罚款的名目也种类繁多,有些是行政事业性罚款,有些仅仅是一张收据了事。
  根据目前统计,这些当事车主被处以的罚款数额从1万至数万不等,最高的一名北京车主被罚款6万。据当事车主自述,其被高额罚款的原因是其拉客去长城,属于旅游经营,因此要处以高额罚款。该车主要求举行听证会,但至今未果,为了取回车辆,车主只能缴纳了6万罚款。此外,一名湖北的车主缴纳了2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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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1-2 16:26: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上海钓鱼案定案 "孙中界断指"的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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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  (2009-10-28 07:14:5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评论共 4 条   





26日,孙中界对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表示满意,并当场落泪据上海《青年报》

  10月26日,轰动一时的上海钓鱼案尘埃落定。当天,浦东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区区长在通气会上表示,“10·14”中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手段取证。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浦东新区政府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

  这些事件的意义

  孙志刚事件:2003年,27岁的孙志刚在广州的收容所被殴打致死,直接促成了有关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新的法规出台。

  佘祥林案:在佘祥林案等“错判”案件的影响下,最高法院自2007年起收回死刑复核权。

  “躲猫猫”事件:今年初,云南省某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这一被媒体称为“躲猫猫”的事件促使全国公安和检察机关彻查羁押场所。

  观点交锋

  断指不只是一种悲壮

  公众在赞赏上海浦东新区政府敢于承认错误、纠正不当执法的勇气时,又为面包车司机孙中界忍痛断指自证清白的悲壮叹息。人们质疑,如果没有孙中界对执法过程有疑义而激烈反弹,乃至引发社会各界对事件本身和执法公平问题的关注,孙中界会不会被包着法律外衣的鱼钩含冤钓去。

  由此,人们想到了此前不久发生的河南新密农民张海超身上的开胸验肺事件。虽经多家医院诊断自己患上了尘肺病,可郑州市职防所却认定张海超是肺结核。在走投无路的困境中,张海超断然选择了比孙中界更为悲壮的开胸验肺。

  也正是张海超惊人的开胸验肺之举,才将众多农民工罹患尘肺病而不得救治的黑幕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患病的农民工们才会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关心与帮助。同样,在孙中界之前,有更多人被交通执法者以法律的名义钓去。

  张海超开胸验肺和孙中界忍痛断指虽然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他们所采取的行为方式却不足取。可是,残酷的现实是,如果没有两人的过激举动,张海超肯定会与他的工友一样因尘肺病而伤残,而孙中界更是会成为钓鱼执法者鱼钩上的猎物。

  于是,张海超的开胸和孙中界的断指就具备了重大的标本意义。如果没有孙中界的断指,在社会生活普遍存在的所谓钓鱼式执法断然不会像今天这样引人注目。社会在不断进步,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已深入人心,然而,惯性的力量和既得利益者的习惯总是不愿意退出社会的舞台。当需要改革阻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食物链”的时候,张海超的开胸和孙中界的断指就不仅仅再是一种催人泪下的悲壮。  凤凰

  司法不公是最大帮凶

  假如没有孙中界自断手指以证清白,假如没有张晖借助公共媒体大力造势,谁也不知道“钓鱼执法”还会继续创造出怎样优异的罚款佳绩。尤其难以接受的是,时间长达几年的“钓鱼执法”,居然被简单缩小为以具体事发日期命名的两起个案。

  有关部门希望的显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公众热切期盼的却是真正深入地调查。

  此外,还有一个细节必须关注:两起个案都是通过行政的途径解决,而不是法律的途径。而事实上,既然案件已进入了司法程序,法律为何不能还给他们一个公正呢?可想而知,即使两起个案最后都得到了堪称圆满的结局,那也绝对算不上什么司法的胜利。也正因为如此,“钓鱼执法”以及类似“钓鱼执法”的违法行政行为,在生长源头上其实是丝毫无损的——司法正义对违法行政的有效制衡依然虚空。

  公民状告“钓鱼执法”无一胜诉的背后,是典型的司法不公。如果我们反思“钓鱼执法”未能触及背后的司法不公,就没有找到真正的病根。 据《济南时报》

  “钓鱼事件”有助弥补法律漏洞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26日就“钓鱼式执法”事件的调查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观察家认为,一系列舆论热点事件有助于弥补法律漏洞,推进中国依法治国。

  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说:“‘钓鱼执法’也可称为‘执法碰瓷’,这从根本上违反了政府公共政策和管理规则,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规定。”他说:“本应是约束人们遵守公共秩序的政府,如果其自身行为发生了扭曲,会对社会的规则和秩序造成混乱,使政府的公信力遭受质疑。”汪玉凯教授同时指出,网络时代客观上使政府的执

  法行为受到公众监督,因而政府必须直面民意。以前个人意见的表达通常是孤立且缺乏沟通的,而网络却能形成公众的集体响应。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说:“充分发挥网络民意,是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他说,正是由于解决问题的正当渠道不畅通,媒体和网络才成为当事人唯一的选择。何兵建议,今后应打通解决行政执法争议中的各个制度环节,让遭遇不公平执法的当事人拥有更多“申冤”渠道。       欣华

  政府勇于纠错是取信于民的不二选择

  依法查处“黑车”是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应尽之责,但是,执法过程中应体现以人为本,让社会公众感受法治、接受法治、进一步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同样也是体现执政为民的过程,必须体现社会诚信、公平和正义。

  以见不得人的“钓鱼”“倒钩”等非法手段执法,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公正威严和执法部门的声誉,还损害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一个地方的社会诚信和社会良知。

  执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和错误,并不

  可怕,可怕的是对错误的态度。令人欣慰的是,“钓鱼”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同志都作出了回应,使真相一步步大白于天下。

  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都是我们党最重要的两大执政理念。依法治国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同样是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一道新考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只有直面问题、主动作为,才能取信于民、赢得民心;罔顾民意、有错不改,甚至错上加错的思维和做法必须坚决唾弃。 据新华社

  应由个案纠错转向机制健全

  这次上海市政府根据调查结论,对发生在浦东新区与闵行区这两件“钓鱼”式执法事件勇于纠错,不但在具体层面还了相关事件受害人一个公道,且还将就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的表态,在相当程度上也反映出了上海有关方面敢于面对事实,勇于纠错的依法执政的决心。然而如以制度机制层面看,公众显然还有理由期待:“钓鱼”式执法纠错由具体案件向执法机制层面的转变。

  如果这样的纠错仅仅停留于现有具体事件层面,而不能就此将纠错引向对执法机制方面问题的深层次反省,并作出改变。所以就此而言,对上海相关执法机关来说,在对现有“钓鱼”式执法具体事件进行纠错的同时,显然还很有必要找一找这样的“钓鱼”式执法事件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能发生的原因。并就此对相应的执法制度缺陷予以健全,也许才能从根本上防范类似“钓鱼”式执法事件的再次上演。

  所以,在充分肯定上海有关方面对“钓鱼”式执法具体事件勇于纠错之举的同时,社会公众也许还有足够的理由期待:“钓鱼”式执法纠错由具体事件层面向制度机制转变。      欣华

  最新进展

  孙中界开博:感谢所有关心我支持我的人们

  我是孙中界,我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了结,感谢所有关心我、支持我的人们。虽然我很少上网,但是我知道网上有巨大的力量一直在支持我,我真诚地向网友们说一声谢谢了。

  很多朋友问我当时为何至于下那样的狠手,切断自己的手指。我在上海本来好好的,突然遭遇那件事,被抓、被重罚,我当时实在是气昏了,在执法车上我就很冲动,回家后越想越气,就用厨房的切菜刀剁了自己的手指,幸好刀不怎么快,没有切断。现在我还在养伤。我公司的老板也很关心

  我,说我伤好了还可以继续到公司来上班。

  我现在还在上海。上海是我向往的大都市,想象中这里应该是非常文明的,一切都非常规范的,做梦也想不到上海是一个危机四伏、充满陷阱的地方。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为能有这样一个结果而高兴。

  我还要特别感谢所有的媒体,那些记者朋友们。正是大家的监督使得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最后得到这样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这不光是我的胜利,而且是大家的胜利。上海已经给了我清白,我希望还能得到公正。   据《大河报》

  遭媒体围堵孙中界暂不提车

  “我刚买好了新的手机,你的电话就进来了。”昨天16点50分,当记者拨通孙中界的手机时,电话那头传来了他爽朗的笑声。经历了前天喜获清白的激动以及长时间的压力和疲惫后,昨天是孙中界两周以来心情最放松的一天。

  “本打算27日上午去执法大队提车,

  但从上午开始就连续在接受来自山东、北京、香港等地电视台的采访,一直脱不开身。”孙中界说。连日来,孙中界的手机被“打爆”。记者昨天从浦东新区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新区城管执法局也已再次约见孙中界,并仍表示孙中界的一切财产损失可以协商或提供国家赔偿。据《新闻晨报》

  百余被“钓”车主要求退罚款

  上海浦东新区政府承认孙中界的确是被“钓鱼”后,众多被“钓鱼”车主大受鼓舞,昨日,100多名中招者聚集在原南汇区城市管理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

  还车或退回罚款。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一度表示,有关领导已经赶来,开会后给众车主一个说法。但一直等到下午6点多,未有领导现身。 据《南方都市报》

  律师呼吁

  成立专案组为被“钓”车主洗冤

  被“钓鱼”的张晖和孙中界的代理人郝劲松提出,上海市政府应当组成专案,对近年来上海市查获非法运营车辆的所有案件重新核查,为曾经被钓鱼执法的受害车主“洗冤”。

  在《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一位老司机爆料称,“钓鱼”很正常,整个上海市至少有上千个。

  上海浦东新区政府道歉后,韩寒第一时间发表博文解读此事并提出了七条处理意见。包括:对运管局进行全面停业整顿;追查此前5000万元罚款的用处,全部

  退还到个人;对闵行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处罚和撤职,对相关人员论罪处罚;副市长(包括)以上级别相关领导引咎辞职等。

  作为“钓鱼”事件两位主角张晖和孙中界的代理人,郝劲松表示,孙中界被栽赃陷害仅仅揭露了“冰山一角”。

  郝劲松说,上海市政府应当组成专案组对近年来上海市18个区县查获非法运营车辆的所有案件重新核查,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让曾经被“钓鱼执法”的受害车主向调查组报名登记,重点核查。郝劲松还建议,上海市警方应当在18个区县立即成立“钓鱼执法”专案组,对众多“钓钩”、“钓头”及背后唆使的交通执法队员实施布控抓捕,及时破获这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造成社会严重不稳定因素的有组织犯罪团伙。   据《新快报》
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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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yingqing 发表于 2009-11-2 17:25: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还好这起事件已经解决了,我们要对我们的政府有信心,其实政府确实在一步步向文明、和谐的方向努力。不过话说回来,大家都要做文明公民,如果没有人贪图小便宜坐黑车,我想也就没有黑车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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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yuan001 发表于 2009-11-6 16:40: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fanyingqing 发表于 2009-11-2 17:25
还好这起事件已经解决了,我们要对我们的政府有信心,其实政府确实在一步步向文明、和谐的方向努力。不过话说回来,大家都要做文明公民,如果没有人贪图小便宜坐黑车,我想也就没有黑车一说了。。。
要的就是你的这句话啊。
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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