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iren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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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发生在我学校的真实的事情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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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un197987 发表于 2009-11-15 16:47:11
珍惜生命,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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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dia 发表于 2009-11-17 22: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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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w625 发表于 2009-11-17 22:54:03
不是说一切都是个人的选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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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huse 发表于 2009-11-17 23:34:42
yiren042 发表于 2009-10-25 22:17
楚天都市报10月25日报道 在古城荆州,在寒江救人的英雄赵传宇(相关:赵传宇-见义勇为救落水老人)的母校长江大学,又涌现出一个英雄群体。昨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该校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
昨日下午2时许,在荆州宝塔河江段江滩上的两名小男孩,不慎滑入江中。正在附近游玩的长江大学10余名男女大学生发现险情后,迅速冲了过去。因大多数同学不会游泳,大家决定手拉着手组成人梯,伸向江水中救人。
很快,一名落水男孩被成功救上岸,另一名男孩则顺着人梯往岸边靠近。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人梯中的一名大学生因体力不支而松手,水中顿时乱成一团,呼喊声一片。这时,正在宝塔河100米以外的冬泳队队员闻声赶来施救,冬泳队员杨师傅、韩师傅、鲁师傅等人陆续从水中救起6名大学生,而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3名大学生却消失在湍急的江水中。
事发后,长江大学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当地消防、海事部门也相继赶到组织搜救。由于该处地处江水回流区域,水流湍急,坡陡水深,浅处有四五米,最深处达十几米,经过1个多小时搜寻,陈及时被打捞上岸,医护人员现场进行全力抢救,终因沉江时间过长,未能生还。至下午5时50分许,另外两名大学生的遗体也被打捞上岸。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大家都忙着救落水的大学生,后来才发现获救的2名小男孩已离开现场。
荆州市委书记应代明、市长王祥喜获悉此事后,对大学生舍身救人的事迹表示敬意,并指示该市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后续工作。昨晚,校方已成立专班处理善后事宜。
  真的很为他们感到惋惜,难过!但是,难过之后,我开始认为类似的事情应该引起社会的思考,不一定非要认为舍身救人是件值得发扬的事情,社会在追捧道德高尚的人的同时,应该也要宣传一下,舍身未必是件很光荣的事,我认为社会应当大力宣传“不舍身而救人”的行为。舍身,我认为其实就是另一种伤害社会的行为。
不知道大家是否能接受我这样的观点,如有不同意见,还望包涵!!!
in foreign countries, citizens are told NOT to challenge the criminals unless their lives are threatened. It is police department's job to deal with cr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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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烟知焉 发表于 2009-11-20 23:18:08
复杂的问题,生命和道德的不兼容性,确实很难抉择。
不过别人怎么看还是别人的标准和底线,自己的选择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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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aj 发表于 2009-11-23 23:44:52
为什么我们总是先想到衡量一下是否值得?
兴趣才是学习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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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dachu 发表于 2009-11-24 10:31:13
应该说,选择最合理恰当的方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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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zasm1 发表于 2009-11-24 11:00:48
表示敬意,但绝不提倡!如果救人的成本是牺牲自己,我得掂量掂量,毕竟都是爹妈养大的啊!
识遍天下,叹知己无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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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_wangyu 发表于 2009-11-24 11:09:51
我觉得怎么也要先确认自身的安全,舍己为人,不应提倡。应充分尊重每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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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Y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11-25 00:12:54
人先要学会自爱,才能爱他人。无视自己的能力是莽夫行为,没有考虑好的办法是庸人行为。我觉得这样的舍身救人行为不应该提倡。
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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