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民声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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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讲“法制建设 永远在路上”不科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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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制建设 永远在路上”不科学

讲“法制建设 永远在路上”,就是讲怎样执行任务和怎样完成任务没有规划,没有时间表,那么,执行任务就只有永远在路上了,没有完成任务的时候。

附:法制建设 永远在路上

(《新华网》)(Lz_wx 2017-08-24 14:53:3)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卫国入秦,作为法家代表,他制定了一系列严苛的法律,在那个特殊的时代中,重典方可治乱,商君变法,徙木为信,法律的准确与威严性在商君的改革下都得到保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并一直保护和完善这套法律体系,让贫弱的秦国迅速崛起,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法制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人、任何权力都要服从法律,而不能有超然于法律之上的特例与特权。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一大变革就在于,我们逐渐摆脱了传统意识形态的教条,开始探索、理解“法治”的真正内涵,并以实际的行动加以验证。因我国特殊的国情,在建设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去实践,有些量刑、判罚难免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前些日子就有民众对拐卖儿童罪提出应该判处死刑,法制专家对这些事件提出了顾虑,这牵扯到一个量刑过重的问题,法学博士齐晓伶:因为人贩一旦即将被抓,就会面临死刑,亡命之徒会怎么对待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带着一起被抓?孩子得到解救?如果判罚死刑,孩子的生命权基本上得不到保证。所以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必然是带有对现实中的思考,有时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内蒙呼格吉勒图案,时隔多年,虽然悲剧已经发生,但是可以看出这是法治的进步,正义得到了伸张。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人们生活的变化,我国的法制建设一定会越来越符合国情,越来越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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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制建设 在路上 时间的流逝 社会主义 判处死刑

是的,本应该期待有像菩萨一样慈祥仁爱的人来“解决先选好、配好保证修改立法法工作人员正义还是邪恶的问题 ...
沙发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8 13:36: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内蒙呼格吉勒图案,时隔多年,虽然悲剧已经发生,但是可以看出这是法治的进步,正义得到了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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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无物。迟到的正义能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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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民声123 发表于 2017-8-28 14:01: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公检法系统为何失去相互制约

呼格案发后仅仅62天就执行死刑,如此快速的最大疑点即在于,为何案件的整个审讯过程几乎不受监督。在制度设计上,公检法本是互相制约,以最大程度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然而在1996年人大常委副委员长李沛瑶被杀引发全国“严打”的背景下,由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以求快批捕、快起诉、快审判。一旦发生重大案件,公安还在侦查时,检察院批捕科就可介入,“阅看预审档案材料,熟悉侦查过程,保证受理案件后能及时提起公诉和开庭审理”。所以案件几乎是不受监督的达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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