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sseau 发表于 2018-3-9 15:29
好吧,根据你的理解力如此低下,我只好把问题拆开问:
1)约翰洛克的那句话,如何成为其著作的主旨?那句 ...
你一个极力拍马的辩护士,连马氏的基本概念都一窍不通,你有什么资格指称别人什么这“低下”那“低下”的?真是天大笑话。
1、洛克那句话是不是成了“主旨”,这是你说的,与别人何干?而别人认为,那句话不过是在表述一种现象,连摘要都算不上,谈何什么“主旨”?
2、对自然之物必须经过劳动才能拥有,这代表人类公平正义的一个起点,马氏不以这个起点作为判断是非的凭据,那他还有什么东西可依,从而在忽悠全世界?其次,像“必要、剩余”,“劳资不等价交换”之类,他推导的“无偿占有”等道义问题不根据劳动产权又根据什么?
3、你这个问题问的都乌七八糟,反映你这位马辩士的思维混乱。在马氏看来,劳动产权针对的问题是谁该得什么而没有得到什么,而G-W-G针只是在揭示谁该得而没有得到这种状况的途径,两者指向不同,何来什么“既然那么”的因果关系?你这不是在瞎扯是什么?
至此,什么人说的,在哪本书说的,说的是什么东西,本人都一一给你指出来了,你都否认不了,你这不是已经被擂下了台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