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即将于近期挂牌上市,就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投资者关心的一些问题,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表示,根据我国创业板市场和上市公司的特点,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是: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保荐机构为切入点,防治并举,统筹兼顾。通过努力,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使创业板真正成为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的平台,不断培育优质上市公司。
这位负责人说,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框架将依托原有上市公司监管体系,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将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将负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一线监管工作,上市公司监管部、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在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方面,创业板上市公司将沿用主板信息披露规则,但将针对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在某些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证监会及深交所将强化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进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