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昨天阅读2小时,累计175小时
2、复习《经济法》
3、读库-《当新版<广告法>遇上职业打假人》,其实这是读库微博上9月13日的一篇长文,题目是网友起的。
4、这篇文章很有意思,提到一个混迹在各种监管部门、法院的人,似乎性质已经与当年的王海差了十万八千里,却也叫做“职业打假人”。我想说的是法律制定的再好,没有好的执行也是枉然,当初制定新《广告法》时宣传的“史上最严”不就是彻彻底底的虚假宣传。突然想起前段时间,有人说买了“旺旺雪饼”没有旺进行举报,网友都当成热闹来看,其实这人不就是这种性质的吗?这些人跟丐帮在新开业的店前唱莲花落也差不多吧,可能更恶心,因为他们拿着法治的大旗却在做着破坏法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