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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历史NIE10]为什么要实行政教分离?——从林行止的一则经济评论说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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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5-12-12 23:17:00

可能某些观点的确有些strong。一则,我比较熟悉的是基督教和佛教的发展历程和大致特征,对具体的教义和教派之别不曾涉猎。二则,源与我对宗教本质的固执认识。即任何宗教的具体教义可能都是比较好的,但其排他性和反思想特征的固执认识。三则,就认识一个问题而言,有时,不想在一开始过于全面的辩证的分析,片面地进入感觉更容易认知问题的某些本质,也容易引发思考。当然,后期的认识和思考势必仔细和辩证。个人观点。^_^

原因一定是宗教本身具有某些致命的缺陷,它与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冲突吧。同意。至于原因,我所想到的可能类似于世俗政权和宗教权力博弈一般,是他人必可想到的答案。比如,市场经济或说商业社会是对人的欲望的一种有效释放和利用的制度安排,而宗教则是对这种欲望进行克制的一种制度安排。从制度的变迁而言,制度放宽的范畴也包括对人的欲望的肯定、利用。想,应该会有更深的答案和解释吧。

宗教是更好的制度。很想知道,这个评价从何而出。我的意思是,更好的制度,也就是说,一种制度比另一种制度更好,评定的指标或规范是什么呢。

如果把不同的教派看作不同的政党,是否可以通过竞争解决加盟的讦难呢。这个问题在我想所谓扩大公正范畴时,就想到了。^_^。且不论可行性的问题。因为,直觉上这种方式是不可行的。至于原因,暂时还没想清楚。仅从宗教本身所必备的意识形态特征而言,这种方式是否是对宗教本身的世俗化呢。

我未能在期刊网上找到林行止的此篇文章,很想拜读,不知楼主是否能告知何处可以找到。非常感谢。^_^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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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12-13 10:51:00

谢谢青雪叮当的精彩回复,奖励200元。^_^

下面就几个问题进一步和青雪探讨。

1)我的意思是说应该区分不同的教派和教义对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的影响。比如新教,根据韦伯的考察,是对资本主义初期发展作出过推动作用的,不能说宗教都是阻碍人的欲望的释放吧。所以,问题就是,为什么宗教在总体上或者发展到后来会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不相容?其实,我已经局部地在暴露我个人的回答了,这似乎不太符合版主“中立”的身份。

2)宗教和政党,其实都必须进行某种意识形态投资,我认为两者在减少集体行动的成本方面是一回事。好比太平天国运动,就是借助宗教发动,更不用说一个党派取得革命胜利的原因了。那么这两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这就是问题的“答案”罢。

3)我说的林行止论说宗教竞争的文章就是我在顶楼引用的文章,请看该文后面部分。

继续倾听高见。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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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5-12-13 23:22:00

没觉得说了什么精彩的观点可以奖励啊。呵呵。好问题。宗教派别和政权派别有什么区别啊。显然,我没什么权限奖励搂主了。^_^。显然,能想到的解释停留在熟悉的知识存量上。所以,只能是补充,不能是高见。先这样吧。

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二者是一种准许“讨价还价”这一交往机制得以最大限度存在和发展的制度安排。基于这一交往机制:文明冲突可能转化为文明对话。文化发展的多元化取向成为可能。(同时此两者也是交往机制发展的基础)。

制度存在先验性悖论:公正性意味:所有团体都想从制度中获得好处。非公正性意味:所有团体都想经营制度获得好处。拥有提供制度安排权限的团体必然存在着这样的行为选择:制度用来限制其他集团的利益,而本集团则可成为例外的受益者。

更好的制度:“讨价还价”这一交往机制得以实现。降低这一机制的交易成本。更大可能的降低文明冲突。促成多元化文明发展所必需的具备兼容性的普遍主义文化制度的形成。

制度实现变迁的可能性:任何一种制度体系的构建势必存在一个制度选择的原初性基础。我的意思是,如果每一单个制度原则可被前一个制度基础解释,势必存在最后一根链条是无法解释的,即不再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的制度选择的原初性基础。制度变迁的可能性在于最后的链条突破需要多大的社会变迁成本。

宗教制度体系的最后一根链条无疑是难以突破的,即那个属于不同宗教的超越于人的概念而存在的最高存在,上帝,佛祖或阿訇。在这一点上,宗教不再具备讨价还价的可能性。虽然,任何一种政权组织都有自己的最后一根链条,但其是价值观和具体利益的结合。价值观因为具体利益的存在,而降低了其绝对性。政权组织由此具备比宗教更大的兼容性,也就更能适应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的发展。所以,布什才能去讨好宗教人士,而那个宗教人士断然拒绝给某人发圣餐。

宗教派别和政权组织的区别也在此吧:集团合作的可能性意味着最后一根链条有多大程度的兼容性。不仅是对外兼容,包括对内兼容。对于最高存在的意图的理解最终只能有一种解释。其他的解释,势必引起分裂。政权集团虽然也存在分裂的可能,但至少也有兼容的可能。政权组织相比宗教具备先天的开放性的可能。

亨廷顿最为担心的其实就是文明冲突。而能够引发文明冲突的正是每种制度体系最后这个给定的、不讲道理,也无法讲道理的最后链条。基督教,存在着发现魔鬼和信徒精神义务。伊斯兰教存在着圣战思想。宗教最终的目标是解决教外人士,而不是包容教外人士,这也正是林行止最后话语的含义吧。政权组织的最终目标则是尽可能的扩大本集团的利益,并在制度推进中自愿或被迫的发现社会福利的改进方式了。宗教会服从意识选择的最后链条。政权组织则尽可能的寻找利益合作与价值观讨价还价的可能性路径。

任何一种组织在进行意识形态投资时,都有将一个丰富多彩的可能世界消减成单一世界的可能性,而宗教的可能性风险显然更大。解释到这里,不觉得是世俗政权驱逐宗教,而是宗教必然不被社会选择所选择。

啊,写完了,有点郁闷,用制度体系构建的原初性选择解释此问题显然是不足。因为,解释了和没解释没多大区别。是否从制度学的观点解释更有解释的力度呢。期待版主的高见了。^_^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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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12-14 10:49:00

再次谢谢青雪。因为我是版主,不希望通过自己的观点来影响别人的讨论,但我感觉你在楼上的回答和我自己的想法很相近。话已至此,我就简单地说几句(最近事情特别多,每天只能偶尔上网管理论坛,期待你们这样的高人多来捧场啊!^_^)

将宗教和政党对比,我认为这可以成为理解现代文明社会演进的一条线索。如果把这两种组织看作契约的话,那么从讨价还价的角度来分析当然是可以的,而且会提供一些启发,正如楼上所言。问题是,既然宗教组织的实现途径和管理者都是人,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和主教、教皇讨价还价呢?布什不就是和教皇谈判吗?当然,没有人可以和上帝谈判,因为上帝是不存在的。但上帝并不实际管理着宗教组织。

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宗教不可能是一种民主的组织,它不符合现代市场缔约的基本要求——平等协商、自愿缔约。不平等来自于宗教不需要遵循自罗马法以来的自然法原则和现代社会的个人自由、天赋人权原则,因为教徒永远无法和上帝等诸神平等。不自愿来自很多教派都是集体、种族似地入教,而且教派之间难以宽容转入其他教派。它们的共同点,我认为就是通过意识形态投资降低集体行动的成本。

很多细节没有时间展开,有空再思考。欢迎大家批评,也希望诸位多提供选题。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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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ian 发表于 2005-12-14 12:05:00

胡说两下:

1、宗教来源于人类自身最迫切的需要而难以精确满足的欲望,以前可以是阳光雨露等自然环境,生殖繁衍的自然规律,而在人类依靠智力对于维持自己生存的自然有了某种掌控能力后,主要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人类的原始共产主义随着农耕新技术的出现而发生瓦解,占有资源(包括劳动力),确立私有产权,到后来的分工协作市场交换的需要,机械化生产,知识社会的转变等等,生产力的每次飞跃,导致了一个社会关系的转变,而人类之间的互相依赖于隔阂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成为矛盾的主旋律。宗教与政权,都试图提供这个解决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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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ian 发表于 2005-12-14 12:42:00

2 两种都提供制度的集合 ,两者融合的程度导致了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区别。随着制度的深入,需要去维持组织的规模就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深入人类的直接行为。宗教是一种信仰,它包括了基层的自由,公正等等影响人类最基本的生存制度之外,还试图对于人们的很多生活行为与人类关系的细节进行规范。随着人类的探索活动的积累,世界在以加速度发展,一种宗教在确立所有完整的教义后,就面临着新技术带来的人们的组织结构,生活方式生产关系的变化的挑战,能革新的生存,否则就成为一种装饰,甚至在时间的长河中泯灭,如果它试图去永久性的把持管理人们行为的权力,那么就会冒着反对社会满足自身利益的风险,冒着阻挡人类革新的风险,从而失去生存的土壤。而政权,则没有这种先天性的束缚,它追求的是现实的利益,是现实的发展的生产关系不断演化的产物,本身就是当前社会各种利益集团的斗争与妥协的混合体,是一个不断为世俗利益推动而演化的混合体。 更直接的反映了人们的需求。所以导致了分工,宗教追求人的终极价值,而政权则管理人的现实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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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5-12-14 19:19:00

原来版主承担着这样的“民主”职责。呵呵。

观点的确相近。但,有些殊途。同意nie所说的宗教不可能是一种民主组织。未选择这一概念,而选择了“讨价还价”这一机制分析宗教和政权组织的性质特征,一则,我不是从契约的角度去考虑组织性质,而是从民主制度的角度考虑的;二则,个人认为任何一种组织都不能被称为民主组织。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称选择了某种制度的社会体系为民主社会,但不能定义某种组织是民主组织。因为,个人认为民主应该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在该安排下,社会的所有阶层都可以凭借自己集团所拥有的资源禀赋,获得现有约束条件下的本组织的最大利益;如果不能获得,则或者可以通过自有的资源禀赋进行利益诉求,即讨价还价,或可以通过自有的资源禀赋改变现有的约束条件。一个更为民主的制度体系,则意味着在某个阶层无法在现有约束条件下获得与其资源禀赋相适应的利益时,可以通过和平的讨价还价这一必要机制来完成对约束条件的改变。

任何一个组织一旦成立,必然意味着这个团体的成员具备自己所特有的,与其他组织团体不同的资源禀赋。资源禀赋不同,如同参赛资格不同的一样(比如版主有权限奖罚,他人就没有。呵呵)那么,自然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利益取向不同,也就意味着不同的组织对应其他的组织而言都是非民主的。即任何一个组织都必然存在着nie所说的类似宗教组织的性质教派之间难以宽容转入其他教派等。

所以,我想,不是说宗教不是民主组织与现代民主发展不相适应。而是楼上所说,世俗政权组织更关心现实利益,现实利益使其所信仰的价值观不具备过于刚性的约束条件。因此,任何一种世俗政权组织都有可能通过讨价还价的机制,与其他组织构成合作,从而推动民主制度体系的出现。但,宗教的终极信仰则是刚性的,所以难以与其他组织进行兼容发展,也就难以推进民主制度体系的出现。因此,我还是认为,不是世俗政权组织驱逐了宗教,而是宗教本身的特征,使其无法在制度体系的民主化演变中胜出。

的确,宗教的众弟子不能与诸神平等。但,正如nie所说,不是诸神在管理宗教,是人啊。所以,宗教体系存在的不平等和政权组织存在的不平等是基本接近的。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谁来监督类似教皇这样的人物呢,显然不能诞生议会。啊,从这个道理上说,似乎的确宗教更不具备民主性。但,大家都是上帝的子民,显然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更强调体系内的平等。呵呵。现实世界显然比理论分析丰富多彩、千奇百怪多了。观点无所谓对错,有所收获和思考为上,就这样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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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5-12-14 20:39:00
走了,又想起来,如果,一个组织可以适应或推进民主进程,既能够与其他团体合作,或能够提供一种我所理解的民主制度安排,算不算民主组织呢。如果,一个组织在其内部能够建立各方讨价还价的交往机制,算不算民主组织呢。答案显然。所以,的确应该可以说某个组织是否是民主组织。有时,想一些问题时常剑走偏峰,此乃内功修行不足之表征。呵呵。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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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ian 发表于 2005-12-14 23:31:00

那我也来一下,宗教是人们对于内心贪婪与恐惧的一种外化,而随着人类探索的持续,人们学会了掌握自然规律为自己服务,虽然在诸如死亡,宇宙的面貌,时间的性质等等方面还是没有突破。但是对于维持自我的生存却是足够了,在这个背景下,人们不再怨天尤人,而是感觉生活与历史如此真实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人们不再需要通过偶像来宣泄.找回自我,找回了内在,这是人类精神真正自由的开端。在这个方向上,参与宗教活动的成员并不是出于对上帝的崇拜,而是出于对人类普遍价值的认同,对人类价值观念的维护而参与,宗教崇拜的对象与目的已经发生了转移.所以宗教也就逐渐褪去了它头上神权的王冠,上帝也就不再直接过问人间的细枝末节.政教分离,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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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qahl 发表于 2022-10-30 18:20:0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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