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想到了张五常经济解释的一句话,人的自私既会有利于社会,也会有害于社会。比如违法欺诈等行为会提高交易成本。我在想如果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一个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司,是否可行?从投入上讲,主要是信息的获得在此前提下不存在能不能得到的问题,而存在如何建立一个稳定的机制或者技术来最小成本的获得,来源是金融机构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从市场上讲,我觉得需求是无限的,对于个人,你相个亲,你签个合约,如果存在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诚信档案,你是绝对愿意花费一定成本的去查询的,企业亦如此,而需求的次数是无限的。
我昨天想了一夜,还有几个问题:
1.关于隐私和立法的问题
2.关于保证公司公信力和公平的问题,存在一个是否会随意添·删除·篡改的问题
3.关于收费的问题
4.关于减少存取每条记录的证据的问题
我初步想到了解决办法,希望大家感兴趣的说说大家的看法。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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