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权于民”可堵有人因朝鲜暇次而攻击马列
什么是“还权于民”?见《中国式民主》一帖。《中国式民主》讲的就是还权于民的方式方法、制度和程序,内容现在有关于《“中国式民主制度”显示又被回收过程》一文。
《中国式民主制度》一短文解答了宪法与党章以不同的语句概括和规定的政治制度的目标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该文在《人大经济论坛》显示了数小时后被收到"回收站"不可阅读了,此主帖内网民留言也被全部收回。
在中国,一些散布西方“民主制度”的文章和留言受到打压,以防止这种言论形成气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西方“民主制度”本不符合中国国情。那么,这里讲的中国式民主制度和有关对中国式民主制度的探讨与《宪法》规定的内容,与《党章》规定的内容相一致,有什么不可以?
一个地方和一个单位里的行政管理者就应该有权任命没权的,权大的可以任命权小的,有权就能让别人服从和听从自己。这种人格上的服从关系本是从封建社会以来,有权的奴役无权的和欺负大众的精神枷锁,也是当今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人相互利用相互勾结成窝案串案的思想根源。
《中国式民主制度》一短文突破了长期以来民主政治建设寂静,看到了民主政治建设长期以来停滞不前和原地踏步问题所在,讲出了中国式民主制度建立是可行的道理,对国家、共产党和人民都是有利的。
《人大经济论坛》打压这一短文可能是因为在理论界和主流媒体还没有"中国式民主制度"这个提法是不是?理论界还没有这个提法,现在提出来应该属于理论创新,或者称是政治学领域的一个词句创新。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政治学领域的一个词句创新应该没有错。读者,您以为呢?(此文于2017-5-26)引用此文:2017-10-11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