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家与企业家是根据在经济活动中实际履行的职能来划分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可以同时履行两种职能,那么他就既是资本家又是企业家。但一个人也可以只履行资本家的职能而不履行企业家的职能,或者只履行企业家的职能而不履行资本家的职能,那么他就只是资本家不是企业家,或者只是企业家不是资本家。
由于这两种职能的不同,因此,在理论上就必须作出区分,这完全符合理论研究的一般要求。就像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是理性人与非理性人的统一,但经济学却必须要假设理性人、只分析理性人一样。你难道能说经济学就是“想分开来让人混乱再诡辩”吗?
况且,在马克思之前,现实生活中资本家与企业家(当时尚未有明确的企业家概念)相分离的情况早就出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有相关的说明与举例。
如果你不顾马克思的说明与举例,故意把理论分析与现实混为一谈,那就是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