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给管理方唱曲,不一定是好事
(与“反对派”网民hhj评道理)
《言论自由与不自由的辩证法》一主帖内的留言有:“几十年积累的文章与留言、也是长期劳动的成果、生命与时间付出的见证没收是不正确的,根本也是不符合法律和公德的”(民声123 发表于 昨天 15:48)。 “竟敢讲?” (hhj 发表于 昨天 16:09 )。“出于公心,为了社会更美好”(民声123 发表于 2017-10-2 16:14 )。“不管出于什么,有些话是不能讲的。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开的秘密”(hhj发表于 昨天 16:25 )
hhj,你表面上是在帮管理方讲话,实际上是在帮倒忙,给管理方制造了不欢迎网民讲话的形象,你犯错误了。谁都知道违法的事不可办,违法的话不可以讲。国家有事,如果有什么需要老百姓,老百姓也会仆汤滔火前仆后继的。舆论监督也是积极为集体工作,帮助管理方把工作做好,或者做得更好。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不会停留的一个水平上。如果没有舆论监督,一味给管理方唱歌曲,是在给管理方灌汤,有可能是灌的迷昏汤,不一定是好事。你表面上是在帮管理方讲话,实际上是在帮倒忙,不是依法办事,不是讲“核心价值观”,给管理方制造了不欢迎网民讲话的形象,你犯错误了。
谁都知道违法的事不可办,违法的话不可以讲。国家有事,如果有什么需要老百姓,老百姓也会仆汤滔火前仆后继的。舆论监督也是积极为集体工作帮助管理方和支持管理方的工作,你却灌迷昏汤,不一定是好事。你是在灌什么汤?谁让你灌的?以后就不要给管理方帮倒忙、出洋相了。201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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