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上见到有举报某教师有偿补课之贴子,教育局发言人声色俱厉地回贴表示要严查处理。楼下跟贴者也是群起攻之,似乎犯了十恶不赦之天条。
我就纳闷了,这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辛勤劳动赚点外块,补贴家用改善生活,怎么就有辱师徳有损教师形象了?有偿补课怎么就不可以了?有人告诉我,教育厅教育局有文件规定的。规定就是真理吗?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想当年生产队时农民自己后院种点菜养只鸡也被禁止过,贩卖点小商品就是投机倒把。但是,存在即是合理!政策法规也会因时而变的。
再说教育厅教育局出此政策有过民意调查吗?我是没有听说过。如果孩子榆木脑壳先天不足需要后天补,不请家教补课难不成让家长自己教?或者让老师无偿来奉献?人好的吧?!主管部门不能因为个别教师课堂留一手逼迫学生补课而因噎废食,禁止有偿补课,毕竟这样的教师很少。如果有人告诉我这样的情况很普遍,那么我建议立马解散全部学校,如师徳沦丧如此,学校又管不了,要教师要学校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