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关于生产力的公式是这样计算的,生产力=科学技术×(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生产管理),发明该公式的人可能是想表明,科学技术不仅是现实的直接生产力,而且在生产力诸要素中具有特殊地位。科学技术的乘法效应,有力地表达了在生产力中的首要地位和作用,公式发明人以为该lh式能弥补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不足,在马克思的生产力三要素基础上进行扩展描述。但这个公式真的没有问题吗?按我的理解劳动力是有质量差别或级差的,不是投入越多越好的,靠人海战术或效应其实并不能真正体现生产力的大小,在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耗费或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价格(即以“Ⅴ”表示,预付成本部分)与生产力的提高是成反比的,所以,马克思的“劳动生产力与价值成反比”的本质所在,而对于这个著名判断本论坛也在争议不休,其实,正是那些反对者没有了解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实际是一种自己的“成本”投入或耗费,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章:“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一节“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所说的“价值增殖”实际上是劳动力结合生产资料的使用过程中作为“人”(主体)的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价值与作为“物”(客体)的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相互作用转化合成为一种新的“综合使用价值”,这个就是新创造的“产品或商品使用价值”,而个别具体的产品和商品的使用价值通过是否满足社会的必要需求水平来估价折算以价格形式回馈给劳动者或企业机构主体,以此来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那些投入耗费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资料与劳动的成本资源,却能产出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使用价值的个人或企业机构将会成为市场资本(金)们青睐,成为投资的对象,这正是他们的社会生产力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用较低的价值成本就能产出社会上同类使用价值的商品或用同样的价值成本产品远高于社会类似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他们产出的商品由于使用价值高对社会的需求满足或社会福利的贡献更大而相应得到更高的价格回报,而又由于产生同质(使用价值)的商品投入价值成本少而相对更能节约价值成本和资源,故受到社会的追奉!
文字的理解会让人模糊,我现从数学形式公布这一公式发现:
生产力=使用价值/价值(F=S/C)
社会平均生产力=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社会总效用/总成本=社会经济平均效率=社会必要的产品总量/社会劳动必要时间总量(在有限理性社会中“社会必要总劳动时间”中的“必要劳动”可以去掉,但这里暂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