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石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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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剩余价值的逻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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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7-11-22 09:07:5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04:51
俺借了100万投资建个服装厂,一年利润10万多,10年利润100万。可是平等说,利润给雇佣工人才平等。10年了, ...
俺借了100万投资建个服装厂,一年利润10万多,10年利润100万。可是平等说,利润给雇佣工人才平等。10年了,我一分钱未得到,还向工人每年借2万多生活费,我欠了120万。平等,您这平等吗?债主总是和我要债,我怎么办?是不是应该把利润还给我,让我还债?我给工人的工资很高,工人是不是把我欠的债免了。我十年回个本总可以吧?
石头嫂,你这些课题,可以先放一放。

现在的问题是,剩余价值论成立不成立。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孩子要一胎一胎的生。并且,优生是优生,优育是优育,小麦是小麦,面粉是面粉,面条是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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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09:32:42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08:41
您不是一无所有吗?原来是租房子住。
后来我雇佣您,让您到的俺的房子住,给您提供了电脑等东西,让您给 ...
你可不要再卖弄你的无知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之一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再来看看你的那段发言:第一,其中根本就没有期限的规定,完全就是随意的。即便是你现在所说的计件工作量,那也只能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而不可能是在十年、二十年等任意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第二,你那10000元完全就是为“把这些逻辑全部写出来”的结果支付的,这个结果就是转移的标的物,这个10000元就是支付标的物的价款。第三,其中根本就没有任何关于生产条件的内容,并且,这项工作我根本就不需要你提供任何生产条件。
所以,你的那段话表明就是在向我定制产品,而不是雇佣我为你劳动。

定制可以有多种情况,向作家定制剧本也是一种定制,与向服装店定制服装没有实质的区别。而你却分不清定制之“雇”与雇佣之“雇”的区别,竟然还会拿定制之“雇”当做雇佣之“雇”来证明你的定制就是雇佣之“雇”,真是无知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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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09:47:0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08:41
您不是一无所有吗?原来是租房子住。
后来我雇佣您,让您到的俺的房子住,给您提供了电脑等东西,让您给 ...
在现实中,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都是客观事实。因此,“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这样的表达形式就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就属于事实判断,而不是应然判断。
并且,你在主贴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都属于“现实的逻辑”。既然是现实的逻辑,当然就不是假设。你现在又改口把它们说成了假设,你不就是又一次打了自己的脸吗?

在逻辑上,事实判断与应然判断必须采用不同的表达形式。以上述两个判断为例,作为应然判断,其表达形式只能是:“所有权孳息应当归所有权人所有”和“剩余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而你采用的是事实判断的形式,并且强调这是“现实的逻辑”,却要把它们说成是应然判断,除了无知还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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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1-22 10:04:13 来自手机
剩余价值的归属,在劳资合约签立之时就已经确立。
     而合约的合理合法性,是由私有制度确立的。
     马克思先玩弄词语,把利润改成剩余价值,使其具有“待分配”的色彩,否定已经确立了的归属约定,然后再讨论它的归属。否则归属问题就无从谈起。
      剩余一说,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自言自语,所有产品都已经在劳资合约当中分割完毕,哪来的剩余?没有确定的分配方案,这个劳资结合的生产过程就根本不可能展开,产品就不可能被生产。
     但马克思心中明白,利润的归属权是建立在私有制之上的。所以马克思的理论始终不改最终的指向——消灭私有制!
      不了解马克思的政治立场和意图,把资本论当作经济学来解读,永远都读不出个所以然来。在政治正确的原则之下,其它东西就不用再纠结了。
     写副对联。上联:说你对你就对不对也对;下联,说你错你就错没错也错。横批:政治正确。

795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10:07:30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09:32
你可不要再卖弄你的无知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劳 ...
俺跟您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应该一个月就可以完成俺给您安排的工作任务了(俺是雇您写作不是定制写作)。
您不是失业了嘛,给俺打个短工。俺为您提供了工作场所,电脑等。您干完了就可以走人,您是自由的。
俺说的剧作家是跟随剧组的,剧组付工资的——不是您说的剧作家是卖作品的。

您哪,总是想把自己的意思强加于人,俺不是您说的意思——定做,俺是雇您,您明白了吗?

796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10:22:12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09:47
在现实中,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都是客观事实。因此,“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 ...
现实的逻辑是现实存在这样的逻辑,不是事实是所有权孳息一定归所有权人所有。
也就是说现实世界法律规定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不是事实上所有权孳息归所有权人所有。
我也说过这样的话吧?——大多数国家都这样规定的。
您似乎还让我举证,我是怎么说的?大概意思是: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是这样规定的——您知道有国家不这样规定吗?
俺说的假设是指——俺雇佣您是假设,提供房子电脑是假设,那都是假设的情境——雇佣吗,总得有点雇佣的样子嘛。啥也不提供,那不是定做了嘛。您不是要什么房产证嘛,所以我才说那是假设的。
您和那个逻辑高手有一拼。
俺说根据演绎三段论的小前提和结论能推出大前提,他理解为根据特殊正确的结论能推出一般正确的结论。

79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10:29:27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22 10:04
剩余价值的归属,在劳资合约签立之时就已经确立。
     而合约的合理合法性,是由私有制度确立的。
...
您说的很对。
关于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关于价值是主观的,关于所有权有关问题,应该说我还是根据您说的比较他人说的,做我自己的判断。
我同意您的观点。这不是感性的同意是经过理性分析做出的判断。

798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10:38:07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10:07
俺跟您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应该一个月就可以完成俺给您安排的工作任务了(俺是雇您写作不是定制写作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以工作任务为标的物的,而是在没有解除合同的期限内,劳动者都必须为雇主工作的合同。所以,你就是在向我定制写作的那个结果,而不是雇我在完成写作之前的期限内全部为你工作。更何况你根本就没有为我提供任何生产的条件。

剧作家如果跟随剧组,那跟你所说的雇我的情况就是绝对不同的,剧组难道可以让作家十年、二十年以后才拿出那部剧本?那剧组不早就解散了?

所以,自己不懂什么是雇佣之“雇”,就不要再狡辩了,狡辩的结果只能是越抹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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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10:40:28
张建平 发表于 2017-11-22 10:04
剩余价值的归属,在劳资合约签立之时就已经确立。
     而合约的合理合法性,是由私有制度确立的。
...
马克思有“否定由私有制度已经确立了的归属约定”吗?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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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1-22 10:51:50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1-22 10:38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以工作任务为标的物的,而是在没有解除合同的期限内,劳动者都必须为雇主工作的合 ...
是我雇您,一切都是我说的算,您可以不接受雇佣,我可以不接受定制。您不能把我说的雇佣改成定制。
我就是要占有您的劳动,您明白了吗?
我提供的房子电脑还有打印机呢。
给您10000元,是计件工资,不是计时工资,明白了吗?俺可不按劳动时间给钱,那会磨洋工的。您十年二十年写不出来我是不给钱的——写出来才有钱,劳动合同上规定的。
不愿意被我雇佣?那就干点别的事去,俺也没有强迫您呀?
俺说了这么多,您还不懂?按劳动时间计算工资,还一半是必要劳动时间,一半是剩余劳动时间,哪里有这样的事?早已是联产计酬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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