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民族感情,我认为宗庆后就是个不讲理的社会流氓,把人家达能给耍了。
联想到前一段时间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件,不免同情朱新礼的无奈与悲哀。
达能、娃哈哈纷争始末
2007-12-27 13:25: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仗越打越大,达能与娃哈哈产权之争愈演愈烈。在谷歌搜索引擎上,打上“娃哈哈”几个字,仅仅在中文简体网页上,就立即会出现3000多万条相关消息。在不到半年时间里,人们看到了由一起普通的产权商务纠纷,迅速演变为一种事关民族品牌发展、国家经济安全等等意识形态上的争论。
事件回放:
1996年,娃哈哈、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9%、49%和2%。
亚洲金融风暴,香港百富勤将2%股权转给达能,达能获得51%的控股地位。
之后几年,娃哈哈集团在西部、革命老区和三峡库区等地投资设立非合资公司,2006年总资产达56亿元,利润10.4亿元。
2007年4月3日,达能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并购娃哈哈集团非合资公司51%股权。宗庆后表示,自己与娃哈哈集团陷入了达能的圈套。
4月5日,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否认“恶意圈套说”。
4月8日,宗庆后在网站回击:当年签订的合资合同条款不平等,限制中方非合资公司不能生产合资公司竞争的产品,而对达能没有限制,要修改。达能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合理,也要修改。
4月10日,娃哈哈员工、经销商陆续发表声明支援宗庆后,抵制达能并购行为。
4月11日,达能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已于4月9日正式向宗庆后发出通知函,对其提起诉讼。次日,娃哈哈发表了三点回应声明。
5月9日,达能亚洲(Danone Asia PteLtd.)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
6月4日,达能集团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EverMapleTradingLtd和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以及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宗庆后之女宗馥莉提出起诉。
6月6日,宗庆后辞去合资公司董事长职务。达能集团发布声明接受辞呈,并任命合资企业现任副董事长范易谋临时接替董事长之职。
6月14日,杭州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娃哈哈提起的仲裁申请。
6月15日,娃哈哈合资公司致信达能,拒绝达能关于尽快召开39家合资公司联合董事会的要求。
6月26日,娃哈哈集团律师团发出律师函,指出范易谋等三位外方董事同时担任其他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公司董事,违反了中国公司法。
7月10日,娃哈哈集团与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在吉林和沈阳两地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起诉达能方面向当地合资公司派出的多位外方高管从事竞业禁止行为。
7月19日,达能集团在上海发表声明,旗下4家公司已分别致函各家娃哈哈合资公司,提请合资公司董事会对宗庆后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长期间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理性看待“达娃”之争
仗越打越大,达能与娃哈哈产权之争愈演愈烈。在谷歌搜索引擎上,打上“娃哈哈”几个字,仅仅在中文简体网页上,就立即会出现3000多万条相关消息。在不到半年时间里,人们看到了由一起普通的产权商务纠纷,迅速演变为一种事关民族品牌发展、国家经济安全等等意识形态上的争论。
宗庆后祭起民族悲情的大旗,马上收到一呼百应的“剧场效应”。一方面是娃哈哈的员工和经销商群情激愤,另一面是学界等一批人的参与,愤愤不平。然而,今天的中国社会毕竟已不同于三十年前,法制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强地碾过“达娃”之争的喧嚣。
实际上,达能也不是模范的合同企业精神的遵守者,姑且不论当初合资时的精巧设计,仅就这次争斗当中,根本不去顾及自己的行为带给忠实消费者的情感伤害,而只是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为了争夺控制权,各种手法使尽,这与“不义之徒”的疯狂敛财别无二致。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刊组织京城几位资深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站在与各方没有利益冲突的立场,对“达娃”之争作一理性的分析。剔除那些牵强附会在这起纠纷上的种种非市场利益因素,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这场本就是各方利益的角逐中,不能调和的,也只是各自的利益本身。冲突暴发,各方都没有考虑冲突本身对企业的损害,没有顾及品牌在冲突中的价值流失,也都没有想到这种冲突给企业与商品在消费者心中造成的直接伤害!因此,“达娃”之争,应该尽快回到基本商业道德的层面上,真正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约束各自行为,使各方都能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和解。
达能是法国著名的跨国企业,它并不是白求恩,能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而是为了赚钱。作为企业,他们怀着这样明确的目的,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我们很多企业,正要通过与达能这样企业的合作,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我们也必须汲取深刻的教训:在利用并购合作发展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一定要有所把握,有所坚守。40亿并购价码太低,目前可行的简易办法是,进入产权交易所完成产权并购交割所有手续,使所有程序公开合法化,也使各方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中得以制约。
面对“达娃”之争,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捷径就是立即和解。目前中国的饮料市场竞争已经非常彻底,在这个动态的市场里,“达娃”鹬蚌相争,失去的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市场认同和品牌忠诚,失去的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基。只是,令人担忧的漫长诉讼已经开始了,美国、瑞典和国内的多家法院,都已受理了“达娃”的起诉,双方律师团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可以武断地说,在这场“达娃”之争里,除了竞争对手之外,不会有任何赢家。
眼看着娃哈哈市场在萎缩,品牌价值在流失,我们内心深处,也为这样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无谓地烂掉而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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