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折算成个体劳动的——价值
Ⅰ
价格并不是价值的货币形态(再强调一遍:我们通常看到的货币形态只是价格的货币形态!)。
价格——是折算成个体劳动的——价值(又要与“全世界所公认的道理”背道而驰了!)。
举例说明如下。
Ⅱ
价值所表现的,是任何一种条件下的具体劳动(时间)。
就是说:一个劳动者不论是在个体劳动的条件下,还是在集中劳动的条件下;不论他一天8小时(净)生产出1米棉布、2米棉布、4米棉布……还是10米棉布;它们统统都是表现为——8元价值。
然而,当这些生产物进入市场的时候;我们能够因为它们统统都是表现为——8元价值,而认为1米棉布 = 2米棉布 = 4米棉布…… = 10米棉布吗?当然不能!
所以,当生产物进入市场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把(微观的)价值,转变成(宏观的)价格。
Ⅲ
价格所表现的,则是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者“边际劳动”(时间)。
但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或者“边际劳动”,又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劳动呢?
马克思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就是说:马克思将“社会必要劳动”,规定为“平均条件”下的劳动。……不过这样的规定却是很难成立的!
因为处在平均条件(即所谓边际条件)的劳动,正好是一种利润为0的劳动。从而只有高于平均条件的劳动才会有利润;而低于平均条件的劳动,则势必要
出现亏损而退出劳动市场;从而使这个“平均条件”根本无法形成。
Ⅳ
所以,“社会必要劳动”不能规定为“平均条件”下的劳动,而必须规定为“最低条件”下的劳动。而这个“最低条件”下的劳动,则正是——个体劳动!
于是我们意识到:表现“社会必要劳动”的价格,它所表现的,原来是一种最低条件下的——个体劳动。
而这个最低条件下的个体劳动,也正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般劳动”。
从而当生产物进入市场的时候;我们必须把其中体现(微观)价值的具体劳动(时间),统统折算成为体现(宏观)价格的一般劳动即——个体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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