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意圖從經濟學“交易費用”的觀點,演示易理中陰陽的現代應用。
所用的觀點是以經濟體系類比為易理中的“太極”。
太極中的生機,又或者是“氣”,就以“交易”來類比。一個經濟體系是否有生機,就以內裏”交易“是否暢旺來作指標。
按易理,太極由“天”、“地”、“人”三才構成,三才各自再分其“陰”、“陽”。本文暫只討論三才中“人”的部分。
立論的核心觀點,是擴充經濟學的“交易費用“概念,套用在經濟系統這個大太極之內,分析其類同於三才中“人”的機變。
從“陽”的主動觀點來看“交易費用”,會見到種種謀求達成交易的“曲成手段”。從”陰“的被動觀點來看“交易費用” ,則會發現對應的“制度屏障”,不動如山擺在途中妨礙着交易。
“曲成手段”和“制度屏障”之於交易流通,並不是單純的“曲成手段”促進流通,而“制度屏障”窒礙交易。事實上,“曲成手段”和“制度屏障”,皆是可攻可守,都有“協助”和“妨礙”整體交易暢旺的效果。當明白了這重關係之後,就可以更好的理解得到,“正”、“負”(”協助“、”妨礙“)和”陰“、”陽“是如何不同的兩對概念。
此外,“曲成手段”是用來打通“制度屏障”的。沒有“制度屏障”,就無從說得上有任何“曲成手段”。反之,完全沒有“曲成手段”,也將無從警覺“制度屏障”的存在。"相反相成"的概念,也就可以從這個模型中更具體的演示出來。
由此的推論是:”陰“、”陽“兩者互動推動了經濟體系這個太極不斷的變化和循環。
雖然這個推論並不是經濟學的新發現,但正如先前所說,本文目的是演示基礎易學觀點在現代經濟學的發揮。陰陽的基本概念,如“陰消陽長”、“相反相成”等,到今天還總是被國學大師們說得玄之有玄。玄得使人看完那些高論,都很難說得出陰陽和正負的具體差異。
所以,希望本文的實例能有助具體闡明“陰陽”這個國學根本的真貌。
{交易費用}={制度屏障}U{曲成手段}
按張五常教授於他的著作《經濟解釋-卷二》所言,因為歷史原因,經濟學家慣用『交易費用』(transaction costs) 這個名詞來代表『制度費用』(institutional costs) 的意思。看過張教授的解析後,我等後學方知這個引用錯配是好些概念被誤解的源頭。
按理解,『制度費用』簡化而言是指兩個人(或以上),一方願買,一方願賣,但因為制度的屏障使交易不能即時以市價完成。此中”制度“完全是指人的東西,所對應的就是易理”天地人“三才中的”人“。
按易理推而廣之,『制度費用』應可再細分為張敎授未有定義、我姑且稱為『制度屏障』和『曲成手段』[1] 的兩重意義。
我心目中的『曲成手段』,是指由於『制度屏障』使交易不能無市價以外的額外成本、及時、自動完成,故買賣雙方要另闢蹊徑,多費工夫才可能完成交易。虛耗在『曲成手段』中而發生的代價,姑且稱為『曲成代價』,大概跟經濟學的『交易費用』在大同中存有一些小異。
如果買賣雙方有考慮過交易,那‘及時’和‘自動’(~方便)在蓋念上是可化做對應的金額價值,跟其他較實在的『交易費用』金額合成一個總的『曲成代價』,即曲成手段的代價。
但如果基本上觀察不到交易存在,買賣雙方根本沒有考慮過交易時,這個轉換蓋念是否仍然適用?其中,如果『制度屏障』很高,使買賣雙方跟本不知對方存在、意識不到交易的可能性,則『曲成代價』或『交易費用』應如何計算?[2]
我想,按打通『制度屏障』的不同機理,『曲成代價』可分為三類,須用稍異的蓋念來計算『代價』。三類『曲成代價』較詳細的論述可参看附錄[3]。在這裏的正文,我們主要借此論述商業交易的“陰陽”。
在制度建立過程的不同階段,『制度屏障』會在兩個相反的不同層面妨礙和幫助着交易。
i) 首先,在市場和任何相關管制還沒怎樣建立起來之前,『曲成手段』主要會發生在獲取資訊、定立條款、和雙方討價還價上。久而久之,這些討價還價活動自然會形成約定俗成的規範,而這些規範雖然也是『制度屏障』的一種,但它們卻是幫助把『曲成代價』降低的“屏障”。
這可對應易理中的“陰盛陽消、陽盛陰消”。
ii) 隨著市場和相關管制開始建立起來,上述『曲成手段』的變化理應降底;但在成熟的市場和固定管制下,新的『曲成手段』會出現。
在極端情況下,新『曲成手段』和『制度屏障』的互動,可能會使『曲成代價』的增長超過了之前所降低的、反使更多交易不能完成、或促成一些無效率的交易。比如從“在建制下找後門走”,變成“發展走後門的建制”。這樣,新的『曲成手段』又會試圖出現,以新方法來突破『制度屏障』,降低『曲成代價』。
這可對應易理中的“盛極而衰、衰極而盛”。
以上是對陰陽互動的大概說明,如跟社會的現實發展詳細比對,當可更深刻體會許多陰陽變化的古老說法。
在一個太極內,陰陽的循環就這樣互動著。後果可能是無窮的不可思議變化,又或者會出現局部的“管制-開放”等簡化交替規率。
西方經濟學家向來喜歡尋找穩定的平衡點。而中國上古祖先卻一直是以系統循環的變化觀點為主導思想。陰和陽就是切入觀察這種循環互動的基本觀點,也是國學的根本。但到目前為止,國學大師們都依然堅守以古人高深用語來論述陰陽大要。
難道今時今日,陰陽的神秘面紗,還一定是要停留在語焉不詳的哲學領域裏?
還是原來大師們都不敢相信自己對陰陽的理解已經超越老師?故在授學解說時都不敢越雷池半步?
難道世界不是正在進步的?還是因為國學是一門不能進步的學問?
是什麼“陰力”在防礙著國學的進步開明?
不管怎樣,往後有空,我還會以“天”和“地”的觀點進一步論述陰陽。
注:
[1] 『曲成代價』的‘曲成’取義是借用了《易經?系辭》‘曲成萬物而不遺’之意。
[2] 此外,赫茲伯格 (Frederick Herzberg) 關於‘激勵-厭惡因數’對人影響不對稱的發現,會否使計算和觀察這個轉換變得不可能?這些都有待將來詳細推敲。
[3] 先在這裏備註三類『曲成代價』如下,留待將來才去想應怎樣計算和觀察對應的現實世界變數,使科學驗證和研究可行。
第一種情況是『制度屏障』引致『全資訊屏敝』,即買賣各方根本意識不到交易對方和交易途徑可能存在,各方因此也不會找尋對方、嘗試多花代價來完成交易,結果是交易不能完成,各方把資源用了在次選的用途上。這種情況下沒有『曲成代價』的金錢支出,但還是有代價的,暫時我不肯定應怎樣定義。
第二種情況是『制度屏障』沒有完全屏敝資訊,至少有一方意識到對方和交易途徑可能存在,因而要決定是否花費去獲取更多資訊。但花費所獲取的資訊不一定準確、有用;以為存在的對方也不一定真的存在和擁有交易條件;即使找到原本合乎交易條件的對方,也可能因為『曲成代價』太高而不會完成交易;資訊不準確也可能引至低效率的決定。如何把這些影響和所謂風險轉換成單一代價金額,實在是大難題,不曉得最新的資訊價值理論是否已能成熟處理。
第三種情況是有關的『制度屏障』沒有以上的『資訊屏障』,『曲成代價』就是用來衝破或繞過『制度屏障』、體現交易的額外代價。
作者:貴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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