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曹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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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谁创造归谁的批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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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7-12-2 15:06:38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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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wzwswswz首先感谢二位提起这个话题,我批评谁创造归谁快30年了,没人感兴趣。1993110一直除了骂我还是骂我,这次能提出这个话题还是很感谢。


1、  分配理论陈述。
   我批评经典理论中这个天然的前提条件,是依据我自己建立的分配理论进行的。我认为经济学中的另一个天然前提是合作与分工,站在分工角度看的确每个人生产的东西就是其自己的,但是从合作角度看不是这样。


    合作与分工,群体与个体,这是两队紧密关联的概念。在群体角度看,群体的一切都是合作的产物。wzwswswz说“由于自然界中的一切天生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这空怕太空洞,如果将群体定义在整个人类这范围阁下这种陈述没问题,如果定义在国家及其以下的群体就明显不对,至少不同部落不同国家的土地都是群体为单位拼杀后得到的,前人栽的树后人乘凉了。


    合作分两种类型,人与人的合作,人与物的合作。在人与物的合作中,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蕰含其中。不管怎样,合作后产物是大家共有的,但是消费又一定是个人(个体)的,这样便涉及到分配。共有物只有经过分配后才是个人的,具有私有产权。


2、对谁创造归谁的反证。
        同样的劳务支出挣的工资(或者经营收入)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一样。比如扫地、教书;比如商店、餐饮。在北京卖一碗牛人面咋就比兰州挣的钱多一些列?开出租车咋在美国挣的工资就比在中国多一些呢?同样搬坛煤气,咋10年前的工资就比现在低列?这些现象是谁创造归谁能解释的吗?
       但是找在分配角度我们很好解释这些现象,这是因为群体中其它人多创造了财富,无偿分给扫马路的了,无偿分给教书的了。(至于那些人(部门)多创造了财富,省略1001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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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WZWSWSWZ 后人乘凉 前人栽树 经典理论 私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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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12-2 16:44:51
   曹国奇对现实的观察是细致的,也有相关的思考,但给出的结论却是值得商榷。
   在一个分工合作的群体生产中,是难以分清楚谁的创造是多少的,究竟是如何分配的确是问题?这不是经济学所能够经济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有关于解决问题的方法,经济学应该研究的是企业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并从中去探寻解决问题的经济学方法。
     

藤椅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2-2 17:20:08
搞学术研究,逻辑前提的确立可以说是一个基本的问题。
例如,牛顿力学的第一定律就是惯性定律,这一定律的基本内涵就是,如果物体不受外力作用或所受合外力为零,那么物体就将保持它原有的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这一定律是其他定律或理论建立的一个逻辑前提。
由于现实中的任何一个物体都不可能不受外力作用或所受的合外力为零,因此现实中根本不存在完全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物体。但你不能用这一点来否定惯性定律,否则,整个力学理论就不存在了。

同理,“自然界中的一切天生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也是经济学其他理论的一个逻辑前提,你不能用存在与此不一致的现象而否认这一前提。相反,你只有承认这一前提,你才有可能正确地说明现实中为什么会发生与此不一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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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浪 发表于 2017-12-2 19: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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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2-2 19:39:44
共有物只有经过分配后才是个人的,具有私有产权。
在我的相关证明中并没有否认这一点:“我们说每个人只能所有自己所付出的劳动,自然包含着人们共同所有他们所共同付出的劳动”。(https://bbs.pinggu.org/thread-609554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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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12-2 20:17:20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2-2 17:20
搞学术研究,逻辑前提的确立可以说是一个基本的问题。
例如,牛顿力学的第一定律就是惯性定律,这一定律的 ...
      确立逻辑前提的确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你提出的逻辑前提的确也是经济学的逻辑前提,但仅仅是靠这么一个逻辑前提就建立起经济学吗?
      你还把你的逻辑前提与牛顿的惯性定律相比较,你觉得你提出的逻辑前提能与惯性定律相媲美吗?惯性定律是只有牛顿那样的科学巨匠才能够发现的,你的经济学逻辑前提几乎是尽人皆知。
      经济学的确是需要确立逻辑前提,但要发现我一般人所发现不了的逻辑前提,仅仅是用尽人皆知的逻辑前提你是不会有多大的经济学成果的。
     再者,经济学可不是物理学,经济学的逻辑前提的可能不只是那么一两个,可能是要有非常多的逻辑前提。

7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12-2 20:21:27
clm0600 发表于 2017-12-2 20:02
我批评经典理论中这个天然的前提条件,是依据我自己建立的分配理论进行的。我认为经济学中的另一个天然前提 ...
      问题是如何在合作者之间进行分配?

8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12-2 20:22:53
clm0600 发表于 2017-12-2 20:14
但是找在分配角度我们很好解释这些现象,这是因为群体中其它人多创造了财富,无偿分给扫马路的了,无 ...
老曹并不蠢,老曹的观察还是很好的,也有一定的思考。

9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12-2 20:22:58
clm0600 发表于 2017-12-2 20:14
但是找在分配角度我们很好解释这些现象,这是因为群体中其它人多创造了财富,无偿分给扫马路的了,无 ...
老曹并不蠢,老曹的观察还是很好的,也有一定的思考。

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7-12-2 20:40:37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12-2 20:17
确立逻辑前提的确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你提出的逻辑前提的确也是经济学的逻辑前提,但仅仅是靠这么 ...
我说的是“‘自然界中的一切天生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也是经济学其他理论的一个逻辑前提”,并没有说它是唯一的前提。我这里讨论的仅仅是这一逻辑前提与楼主所举那些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举牛顿的例子也只是类比这种关系,而不是说这是我发现的东西。

至于你嘛,我当然相信你也一定知道我说的这个前提,但是你有把它作为逻辑前提提出来吗?你有用它来证明相关的经济现象吗?如果没有,那么在经济学上,你除了说说风凉话以外,你连我现有的成果都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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