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2-6 22:12
终于回到我的轨道了。利润归资本家所有,不归雇佣工人。营业盈余与折旧,您去统计局网站查查,看看是怎么回 ...
(一)关于利润与折旧
既然你让我去统计局网站查查,那么我们就用查来的信息说话。统计局网站的解释是:
(1)工业总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营业盈余
(2)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
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
(3)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
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
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
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看清楚了吗?增加值中利润与折旧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会计科目,企业的利润只能计入营业盈余,并且只有扣除了包括折旧在内的另外三个科目以及生产补贴后的剩余部分才叫做利润,它根本就不包括折旧。而折旧就是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根本就不是你说的“增加值都是劳动创造的”、“折旧也是新增价值”!因此,它根本就不包括在利润之中!
你一个会计竟然会把折旧也说成是利润,那不是冒牌又是什么?
(二)关于“你的轨道”
(1)马克思从来都认为,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下,剩余价值或利润“自然而然”地归资本家所有。你把这个叫做所有权逻辑,并且承认《资本论》中也有所有权逻辑。现在这个逻辑怎么就成了你的轨道,难道你为了脸上的遮羞布连自己说过的话也要否认,不惜用自己的矛戳自己的盾了?
(2)“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下,剩余价值归工人所有,利润应当分给工人”就是你自己编造的逻辑,并且将它杜撰成《资本论》的逻辑。通过歪曲《资本论》来批判《资本论》,你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但这确实是你的轨道,并且你始终没有离开过这个轨道。
(3)为了批判《资本论》,你又用括号一括,把固定资产折旧也括成了利润,从而把自己所说的“把利润分给工人”偷换成了“把利润和折旧都分给工人”,以此来证明你自己强加给马克思的“把利润分给工人”的结果就是“资本家将本金白白给雇佣工人”。这一做法不仅暴露了你对经济常识的无知,也暴露了你对会计科目的无知,恰恰是搬起石头扎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