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942673
580 0

[休闲其它] “拐跑”上千名癌友救命钱,太没底线 [推广有奖]

  • 0关注
  • 30粉丝

副教授

1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523 个
通用积分
0.8122
学术水平
27 点
热心指数
18 点
信用等级
11 点
经验
6590 点
帖子
460
精华
1
在线时间
14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7-2-7
最后登录
2020-6-19

楼主
942673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2-3 17:02:4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拐跑”上千名癌友救命钱,太没底线



上千名癌症患者,在被许以高息后,给常以公益之名资助他们的“爱心企业”南京海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不料公司负责人“跑路”。这些癌友同属民间社团组织——南京市癌友康复协会。据澎湃新闻报道,日前建邺区公安分局方面已回应:经一个多月调查,或将立案,涉案金额目前统计三千万元。

以公益为名的资助,不过是饵;上千名癌友,则成了上钩的鱼。这令人发指:癌友本就是处在生命谷底的人,很多人生活困难,连他们的救命钱都打主意,一坑就是千人,这怎一个“恶”字了得?

说是为癌友康复培训学校建设项目等“添砖加瓦”,还说按约定“固定存期2年整,享受年化利息13%……每半年领取一次利息”,这已涉嫌犯罪。

依照法律规定,这类机构本无权擅自吸收公众存款。以约定还本付息方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到特定人次和金额,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则会涉嫌触犯《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纯粹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则涉嫌触犯《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就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海亨更倾向是后者:那些所谓项目是个“海市蜃楼”,就连当地官方都被骗了。

鉴于此,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宜积极履职介入,严肃查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的刑事责任,并尽其所能追回涉案款项,给癌友们挽回经济损失。

还得看到,癌友被骗,跟当地癌友相关协会的“倡议”、地方官员参观无意中形成的“背书”效果不无关系——虽然这两方也是被骗。考虑到这点,相关地方政府、协会更应主动作为,在追偿仍有过程、癌友治疗可能等不及的情况下,积极对其救济,并联系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帮扶。

近年来,部分所谓投资理财公司动辄拿弱者下手,这不可容忍。连癌友的钱都不放过,更是逾越了起码的底线。对此除了依法从严惩治,惩前毖后,别无他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30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