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非主流融资13种办法
关键字:
融资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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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融资模式林林种种,分类标准不一,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会有更多的创新融资方式出现。以下是对中国企业接触得比较多的非主流融资方式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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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融资模式林林种种,分类标准不一,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会有更多的创新融资方式出现。以下是对中国企业接触得比较多的非主流融资方式的描述。
第一式:发行债券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按目前的《公司法》,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独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能通过债券发行进行融资。
公司法对债券融资的要求是: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债券,此外附加条件也较多。
债券发行,可以公募发行也可以私募发行,前者交易成本较高,但更易于扩大发行人的社会知名度。债券发行人还可以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
第二式: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经济较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例如广东、江浙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活跃,资金流动性强,资金需求量大。市场存在的现实需求决定了民间借贷的长期存在并兴旺发达。
借贷过程中,要注意借据要素齐全,借贷双方应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借据或协议。法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 行贷款利息,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部分称之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此外,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中计算复利(即利滚利),否 则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超过13万亿,民间的巨大财富与狭窄的民间投资渠道极不相称。为弥补民间借贷双方责任不明、缺乏约束力等弊端,银行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成为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的创新形式。
第三式:信用担保
信用担保介于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由于担保人是被担保人潜在的债权人和资产所有人,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甚至参与其经营管理活动。
自1995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来,各地纷纷成立担保公司与担保机构。据悉,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188家,共筹集担保资金总额657.2亿元,累计担保企业18.8万户,担保贷款3237亿元。
第四式: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本质区别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品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融资租赁是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的一项综合性金融产品,出租人提供的是金融服务,而不是单纯的租借服务。它借助租赁这个载体,既是对金融的 创新,也是对贸易的创新。融资租赁主要有简单融资租赁、融资转租赁、返还式租赁、杠杆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及项目融资租赁等种类,而且随着金融产品的不 断开发,还会有更多的业务方式出现。
第五式:股权出让
企业出让部分股权,以筹集企业需要的资金,就是股权融资。出让股权后,企业股权结构、管理权、发展战略和企业收益方式等方面将发生变化。
出让股权融资,也是引入新的合作者的过程,是企业必须慎重考虑的。股权融资可以分为全面收购(兼并)、部分收购(控股或不控股)等几种方式。
产业投资基金是股权出让融资值得注意的趋势。虽然《基金法》还未正式颁布,基金不能正式发起和募集,但基金早已以投资公司形式发起私募,活跃在各个领域中。此外,政府投资也是中小企业的一种理想融资方式。(参见第13式)
第六式: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从广义上讲,是指向风险项目的投资;从狭义上讲,是指向高风险、高收益、高增长潜力、高科技项目的投资。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一般是各类养老及退休基金、慈善机构、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个人投资者等,而风险投资公司是具体操作的机构,对投资和风险负责,往往高新技术企业会成为投资的热点。
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和高科技这“三高”特征,但它往往不需要获得企业的控股权,而是为了高增值和高收益。风险投资的权资资本一般以可转换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形式存在,并以前者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