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jasht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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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和银行] “劣币驱逐良币”到底是怎么回事?(原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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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10-3-4 23:14:49
happyoil 发表于 2010-3-4 17:35 格雷钦法则的假设:
1 良币和劣币有官方规定汇率
2 良币和劣币可以自由兑换
3 受币方预期官方将可以维持汇率
4 货币发行当局 创造良币无利可图,创造劣币有利可图
个人还是以为,1与4矛盾,3与4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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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oil 发表于 2010-3-4 23:36:59
sungmoo 发表于 2010-3-4 23:14
happyoil 发表于 2010-3-4 17:35 格雷钦法则的假设:
1 良币和劣币有官方规定汇率
2 良币和劣币可以自由兑换
3 受币方预期官方将可以维持汇率
4 货币发行当局 创造良币无利可图,创造劣币有利可图
个人还是以为,1与4矛盾,3与4矛盾。
官方有没有在发行劣币过程中得利?如果没有,官方为何要这么做——汇率为何这样规定?

3 实际上是引入时间的概念,也就是说劣币驱逐良币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我在前面已经做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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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han 发表于 2010-3-7 13:23:23
tamb 发表于 2009-11-10 19:07
张五常在《荒谬的“定律”》中给16世纪英国著名金融政治家托马斯·格雷钦上了一堂“生动”的现代经济学“启蒙”课:“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要付出金币的当然想使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借以补偿劣币之所不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价格就较便宜。”

可能出自对读者智商的担心,沈阳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谢作诗居然振振有词地补充到:“那就是说,无论用劣币还是良币,交易双方的收益是一样的,劣币驱逐良币无从谈起。”

如此说来,需要聆听“五常训诫”的就远不止格雷钦一人了,也许应该算上“格雷钦定律”问世400多年来所有认同该定律的人,其中至少包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让·萨伊、詹姆斯·穆勒、卡尔·马克思、冯·庞巴维克、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约瑟夫·熊彼特、理查德·希克斯和梅纳德·凯恩斯等一大批声名显赫的经济学大师。

不过,荒谬的究竟是格雷钦还是张五常?确实是一件值得澄清的事。即便不是为格雷钦正名,起码也要让我等靠学生的钱袋维持体面的人不至于在课堂上误人子弟!正因为如此,我才决心停下手头许多更有意义的事情,给《经济学消息报》撰写这篇实在不想写,而又不得不写、不能不写的文章。

“格雷钦定律”其实说的是双本位制,也就是金、银同为法定货币制度下的事。既然金币和银币都是法定货币,国家就要规定它们的比值,比如一块金币等于20块银币。但金、银的市场价格终久会发生波动,比如实际比值变为一块金币等于20.1块银币,那么金币就成了币值低估的“良币”而银币则成了币值高估的“劣币”。

引申开去,“格雷钦定律”还包括以下这些场合:1.主币为货真价实的贵金属金或银,辅币为名不副实的贱金属铜或铁,那么主币就是“良币”而辅币则是“劣币”;2.足值的铸币谓之“良币”,磨损的、不足值的铸币则谓之“劣币”。在所有上述场合,根据“格雷钦定律”,“良币”均会受到“劣币”的驱逐退出市场,其实是被理性的消费者窖藏起来了。

张五常的疑问:卖物收币的人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而这正是“格雷钦”之所以成为“定律”的关节。简单说,答案是:所有这些场合,卖物者都会倾向于接受或不得不接受“劣币”,原因恰恰在于张五常最擅长的“制度分析”!

在第一种场合,金银价格的波动太小,调整比价的“交易费用”或者用一个更时髦的概念“菜单成本”则太大,国王和商人都觉得没有变动价格的必要;既然“制度约束”没有变化,卖者关心的只是收取的货币能不能按法定比例继续流通,所以导致“劣币”充斥市畅


在第二种场合,为了保证辅币的正常流通功能,当时各国的货币制度都有关于“法偿”数量的规定;一种是所谓的“无限法偿”即不管交易规模多大,支付者都可以用辅币清算;一种是所谓的“有限法偿”即只能在法定范围内用辅币清算,比如当时英国货币法规定的最高金额是20英镑。

在第三种场合,为了维护货币流通的权威和降低交易费用,各国货币制度都有关于“公差”的规定;所谓“公差”,就是法律规定的不影响货币支付功能的磨损限度。

正是由于这些“制度约束”,才使得卖物收币者见“劣币”而不能“敬而远之”,才使得“劣币”能够大行其道,才使得“格雷钦”能够名扬数百年而至今仍使张五常耿耿于怀。

其实,“格雷钦定律”还有现代版,那是我给学生讲解这一定律时经常用来“戏说”的——每个现代人都或多或少地怀有“格雷钦情结”——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总可以些破旧的、污染过的钞票先用出去!
从制度的因素出发,你这一招可谓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可以作为一种解释。
从谢作诗的回复看,阁下比张五常教授稍逊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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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han 发表于 2010-3-7 13:28:38
丁小鸣 发表于 2010-2-10 00:24
上篇是叶航的,这是一篇谢作诗的回复,放在一起才好看:) 五常之谬在哪里——谢作诗的答复
谢作诗(1966-),男,四川剑阁人,沈阳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交易费用经济学7 R1 Q6 r1 R1 {2 ^$ X) K6 U

        朋友发表高文,说张五常批“格雷欣定律”批错了:不是“格雷欣定律”荒谬,而是张五常荒谬。我知道张五常对于批判自己的文字向来是不做回应的,而这事又因我而起,感到有责任写一点回应的文字,为的是理清一下张五常要表达的真实意思。( E0 L; b4 {- [( A  C; [
        张五常讲:“在有优、劣金币的情况下,购物而要付出金币的当然想使用劣币。问题是,卖物而收币的人可不是傻瓜,怎会不见劣币而敬而远之?卖物者是愿意收劣币的,但物品的价格必定要提高,借以补偿劣币之所不值;另一方面,以良币购物,价格就较便宜。”他讲得清楚:“荒谬的定律”。言下之意,劣币驱逐良币无从谈起。
        张五常讲劣币不能驱逐良币,他真实要表达的是什么呢?他真实要表达的是: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劣币和良币的收益是相等的。是的,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工具和方式与结果无关。教科书讲,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不同金融工具收益率是相等的。债券和股票的价格与市场利率反向变化的关系就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嘛。
        我们讲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是相等的,我们否定债券的收益可能高于或者低于股票的收益的事实吗?没有人否定的。加入特定的约束条件,总可以使债券的收益高于或者低于股票的收益;加入特定的约束条件,总可以使劣币的收益高于或者低于良币的收益。8 j6 e8 E6 m. X7 T! K" I& M9 I
        问题是,是前者无关性命题更重要呢,还是后者相关性命题更重要呢?是前者无关性命题更深刻呢,还是后者相关性命题更深刻呢?我的看法,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债券、股票的收益可以不等,而是你看到理论上讲债券和股票的收益应该是相等的;重要而深刻的不是你看到劣币的收益可以不等于良币的收益,而是你看到理论上讲劣币的收益应该等于良币的收益。
        这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念。想想吧,科斯定理表达的是这个理念,MM定理表达的是这个理念,阿罗-德布鲁模型表达的也是这个理念。甚至,经济学的每一个基本等式表达的都是这个理念。想想吧,我们的经济学有哪个地方不是以此理念为基础呢?0 d8 N' D4 N, z
        A=B,A代表工具甲的收益,B代表工具乙的收益,或者A代表方式甲的收益,B代表方式乙的收益。A=B,是说在理想的经济环境中,工具甲的收益等于工具乙的收益,或者方式甲的收益等于方式乙的收益;A=B,结果没有差异嘛,这是说工具和方式与结果无关嘛。可惜这个理念,我们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科斯注意到了,于是名扬天下。  J) {- b& a( e1 L
        是的,在基础上,无关性命题要比相关性命题有意义的多、深刻的多。我说过了,对无关性命题加入约束条件总可以得到各种相关性命题。在这里来说,我们加上正交易费用,或者收币的人不能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总可以得到劣币驱逐良币的结论。但问题是,我们加上收币的人可以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的约束条件,就可以得到良币驱逐劣币的结论。难道我们又要搞出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定律吗?这样的定律有趣吗?我觉得无趣的很;这样的定律深刻吗?我觉得浅薄的很。如果这也可以成为定律,那么每一个事件都要对应一个定律。如果经济学充斥的是这样一些定律,那应该是没有意思的吧。 张五常讲劣币不能驱逐良币,他并没有否定历史上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他不仅没有否定历史上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还举出了历史上良币驱逐劣币的例子。
我以为,历史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其实恰恰是劣币不能驱逐良币的证明。不然,政府为什么要特别地规定收币人不能拒绝付币人用劣币的支付?我以为,从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得出劣币驱逐良币的命题实在不高明,但从劣币驱逐良币的事实得出劣币不能驱逐良币的命题那就高明多了。
    科斯讲无关性,就受到褒扬,张五常讲无关性,就受到批评。这不公平吧!
2# tamb
讲的好,让人精神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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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mycai 发表于 2010-3-7 15:29:34
学习了,感谢分享

346
tangpx 发表于 2010-3-7 17:36:10
哈哈,说的很精彩,有高手过招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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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10-3-7 20:00:25
可以这样解释:制度变动是要成本的,一般我们称之为菜单成本,要是菜单成本大于良、劣货币之差,就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否则,不会发生。这是稀缺条件下,约束下求利益极大化的必然选择。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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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oil 发表于 2010-3-7 20:18:00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10-3-7 20:00
可以这样解释:制度变动是要成本的,一般我们称之为菜单成本,要是菜单成本大于良、劣货币之差,就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否则,不会发生。这是稀缺条件下,约束下求利益极大化的必然选择。
货币发行当局得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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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10-3-7 20:33:28
政府或者说货币当局的利益是抽取通货膨胀税,也就是从劣币中得到的好处,成本是通货膨胀太高,税率太高,税抽得太多,影响发行货币的权利,大的方面说影响政权合法性。在菜单成本大于良、劣货币之差的情况下,货币当局也获利,又不影响货币正常流通,这就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多发货币(相对于经济增长),长期而言,通货膨胀是个趋势的原因。当然,像1940年代的国民党货币当局,通货膨胀税抽得如此之高,到在菜单成本小于良、劣货币之差的情况下,政权合法性就有问题了,是被赶到台湾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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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oil 发表于 2010-3-7 20:42:13
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10-3-7 20:33
政府或者说货币当局的利益是抽取通货膨胀税,也就是从劣币中得到的好处,成本是通货膨胀太高,税率太高,税抽得太多,影响发行货币的权利,大的方面说影响政权合法性。在菜单成本大于良、劣货币之差的情况下,货币当局也获利,又不影响货币正常流通,这就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多发货币(相对于经济增长),长期而言,通货膨胀是个趋势的原因。当然,像1940年代的国民党货币当局,通货膨胀税抽得如此之高,到在菜单成本小于良、劣货币之差的情况下,政权合法性就有问题了,是被赶到台湾的主要原因之一。
劣币驱逐良币可以一直进行吗?
如果不能,什么情况是它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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