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7-12-14 22:05
还正解那是误解错解。为什么?自己想想。或对比一下。我很纳闷,怎么一个人不敢说句实话呢?学历职称,不 ...
经济学以经济事实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以记账的规定为研究对象。经济事实是客观的唯一;而记账的规定不是客观的,唯一的。因此,经济学认为只有符合经济事实的才是正确的,而符合记账规定的只能说是合规的,而不能说是正确的。
例如,一件价值n元的仪器,在生产过程中它的价值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损耗,其损耗的价值必然会在相应的产品中体现出来,这就是一个唯一的客观的经济事实。这个客观的唯一的经济事实绝不会因为记账规则的变化而变化。
但是,对于这个唯一的客观的经济事实,在记账上却可以有不同的规定。如果规定的固定资产的标准低于n元,那么这件仪器就要作为固定资产来折旧,从而计入GDP;如果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高于n元,那么这件仪器就只能作为中间产品一次性进行摊销,而不能计入GDP。
因此,从记账的角度来看只有是否合规的问题,而没有是否正确的问题。
再从规定来看,其本身是否正确只能以是否符合客观事实为标准,而不是相反,由是否符合规定来确认客观事实是否正确。但之所以要作出规定,不仅是要反映客观事实,而且还要适合记账的需要。当一种规定符合了某种记账的需要但却不符合客观事实时,这个规定本身就是不正确的。
而你却把符合记账规定当作正确的,用这个规定来证明来断定客观事实是否正确,你实际上就是把合规当做了正确,完全就是在本末倒置,拿个鸡毛当令箭。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看,你根本就不具备研究经济学的基本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