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实际支付给劳动力的直接报酬(实付工资)——笔者定义。一般意义的工资与劳动力价格相同。为什么要将工资与劳动力价格区别开来呢?因为现实中应付工资(狭义劳动力价格)与实付工资并不完全相等。
劳动力价值是一个成本概念,劳动力价格是一个交换价值即价格概念,工资是一个实付概念。
当劳动力价格小于劳动力价值时,说明劳动力的能力过低或数量过多劳动力之间的竞争过于激烈,企业处于优势地位,劳动力处于弱势地位,ZF要制定法律防止这种情况出现。
当工资(实付)小于劳动力价格(应付工资)时,其差额是剥削。是企业对劳动力权益的侵占。
劳动力价格应大于劳动力价值,工资应等于(或大于)劳动力价格。这样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或尊重。
ZF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应等于或大于劳动力价值。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劳动力价值与价格的定义,倒推商品价值与价格的意义,可以得出商品价值应该是商品的成本,商品的价格是市场成交价(交换价值)。但是在说到商品价值时,一般却理解为交换价值即价格。
劳动力商品与一般商品在价值和价格概念上存在不一致,这是为什么呢?笔者难以理解。
为了使它们一致可以有两种办法:
1. 将劳动力(自身)价值换为劳动力交换价值。
2. 将商品价值换为商品成本(而不是交换价值)。
第1种办法,符合价值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实际。
第2种办法,使价值客观化不符合价值是主观的实际。
将劳动力价值改为劳动力代价这个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这样更改之后,劳动力价值指劳动力的交换价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