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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转型NIE18]分税制如何减少地方保护主义?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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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12-19 10:44: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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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选题由xuqtl提供,已经奖励200元。

分税制是在1994年为了激励地方发展经济而实施的。但分税制在客观上却刺激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税源(本质上是保护地方财政收入和政绩)而进一步强化了地方保护主义。

请问,如何看待上述现象?如果要实行税制改革,应该如何设计税制,才能既激励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又尽可能避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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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方保护主义 地方保护 保护主义 分税制 地方财政收入 分税制 保护主义 分税制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沙发
ren 发表于 2005-12-21 17:57:00

实际上,应该说是现行的干部任命体制和分税制共同强化了地方保护主义。

现行的干部制度使得地方政府的行为趋于短期化,分税制进一步加强了这种短期行为的强度。对于任何一个地方,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是维护短期利益的有效措施,这是一种纳什均衡状态或者说囚待困境。

如果地方干部是由当地人选举和任命,就必须考虑长期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税制将有助地方之间的谈判和市场开放。

藤椅
龚瑞 发表于 2005-12-21 22:14:00

我们版面以前有一篇帖子,是关于西部地区的地方关于几个产业,由不同县政府间开通联系会议的方式来解决地方保护问题。分税制的实行,肯定会激励地方对当地产业的保护行为。但保护行为的出发点在于保护地区的区域经济总量(而不是追求地方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平衡)。明确这一点,也许是我们可以打开这一难题的入手点。

由于物质流、资金流、人才的流动是有成本的,不是瞬间就可以完成的。因此贸易分工理论下的必须高度专业化的思想并不是完全适用。(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可以参见南京大学梁琦教授的空间经济学的内容)。这个基础为我们在不同的分税制主体之间,例如相同的县政府之间,通过合作的形式,实行不同的产业结构,即能够照顾效率,又可以兼顾总量,满足官员的政绩要求。

所以说,由于分税制的存在,在总量上的驱动,能否在政府间夹起相互合作的桥梁,可能是一个突破口。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板凳
malian 发表于 2005-12-21 23:02:00

用垂直结构打破横向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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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nie 发表于 2005-12-22 09:29:00

现在的情况,似乎只能在中央集权的前提下讨论如何尽量使分税制的好处大于弊端了。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地板
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5-12-22 12:00:00

如果单纯考虑分税制对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影响,其原因可能在于该项财税制度在财权和事权的划分上是极其不合理的。基本上依然延续着行政管理体系特有的决策和执行机制,即权力主导。虽说是执行分税制,但何种税归本级政府,何种税归下级政府,上缴税收以多少比例返还,均是由上级政府决定,这样财权是逐级上移,中央分省,省分市,市分县,县分乡。同时,由于采取分税制,上级政府认为下级政府应该承担本级政府的政府职责,事权则是逐级下分的。地方为了解决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等,只能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个人认为并不单纯是分税制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只是,分税制让这种行为更具备了被选择的合理性。在采取和借鉴某些在他国执行良好的政策时,似乎,往往考虑到这种政策的如果得以顺利运行,则会产生的预期效果,却忘记了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单一发挥作用的。任何可能制度得以运行达到预期的前提可能是,存在着其他相应的制度与之相辅相成 。呵呵。题外话了。就分税制而言,如果仅考虑完善它,似乎平衡财权和事权是关键的选择之一。但正如2楼所说,官员晋升体制是否也需要考虑呢。中午时间,随意说点,呵呵。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7
聂辉华 发表于 2005-12-22 22:17:00

回复

[Point=300]

基本同意6楼的看法。我觉得财权和事权不对称,这在中央集权体制下是必然的。因为中央和地方之间不存在对等的谈判。重要的是,官员升迁不可能完全依照政绩或经济成绩,否则最优的权力结构一定是彻底地分权,但是这又架空了中央。中央通过政治控制来抑制地方对经济绩效的诉求,通过经济利益来弥补地方的政治利益,两手一起抓。

因此,分税制要减少地方保护主义,恰恰要弱化分税制的经济激励,强化政治控制。这可能是近期中央考虑再次收权的动因之一,也是Shleifer等强调政治控制的原因吧。

[/Point]
Shleifer: Oliver, you look so funny!
Hart: What funny?
Shleifer: Everything!

8
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5-12-23 19:13:00

如果弱化分税制的经济激励,增强政治控制,是否会影响该制度预期实现的目标之一:增强地方的创税能力。是否会改变该制度可能的预期目标之一:弱化统制经济模式的延续。诚然,如果仅就分税制来谈论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可以实现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公开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实现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或者如楼上所说。但,前者显然短期内很难实现。后者则可能改变分税制的本质特点。个人观点,即使考虑地方保护主义,也应加强分税制的经济激励,而非弱化。对等的谈判权限,最终取决于谈判各方所持用的对他方,对全局利益的影响范畴和权限,这种影响范畴和权限是经济实力。虽然,分税制自执行以来,中央的财政增加远远超过地方。但,其毕竟刺激了地方经济发展。任何可能制度,都必然有利有弊,在缺少相应的其他制度配合时,一项制度的弊端有时可能会表现得超过其有利一面,但,制度运行是否需要从更长的期限,从其隐含的可能的预期目标来衡量。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9
malian 发表于 2005-12-23 21:28:00

地方分权是个很好的举措,而选择保护主义自然是不少地区在现有制度环境下的最优选择,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地方保护主义也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在面临全球化竞争的情况下而规模,技术,竞争力落后的情况下,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不用多说。如果用垂直的权力机构进行干预,是政治干预对政治干预,说不上谁更无理,只有轻重缓急、权衡利弊之分,但是临时性的指令会造成服从成本,信息成本,要不就是通过行业协会与仲裁利用声誉机制、放逐机制对企业进行制约,但是在一些类似存在巨头对峙的行业,这种办法不见得有效。还有一种办法是横向制衡,就是允许自己地方的企业在自己管辖权内进行受歧视的投诉,对加害方的地方政府进行诉讼,但是。。。。。。,或者在官员考核的时候可以互相进行不公平对待的投诉,对于受到多个地区投诉的官员,加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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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nie 发表于 2005-12-24 10:13:00
一个根本的问题似乎是:究竟政治集权能否与经济分权相匹配?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在社会最优的意义上,我们一直在寻求一种次优的方案。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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