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马恩定到:在那里,“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归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归于所有的个人配。”
这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人都是他的生产资料的主人,而全部社会财富也将为他的自由生产发展提供全面的支持。
《宣言》对社会主义制度原则,则表述得更清楚了: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再次表述的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以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原则”。
所以,我们的社会,只要有一个人贫困,不能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那就说明,还不是社会主义。
我们的社会,并不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原则为条件的。